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有关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特制定《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
请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煤矿企业,认真做好宣贯工作,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达标创建,推动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反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侯鑫
联系电话:028-86632695
电子邮箱:mkaqjg@163.com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