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评、专家组评审,拟明确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到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等工作纪律。
联 系 人:张先涛
联系电话:028-86635658
邮 箱:814529775@qq.com
附件:拟认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4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