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LZX-2023-A-093号。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四川国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9楼6号。
3、成交金额:10.60万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服务要求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原则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审计项目或者事项,以及在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应当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审计相关情况和资料外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合同。
3.认真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4.供应商和项目组成员在接受项目委托时,认为存在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向采购人报告并申请回避。
5.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6.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的,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间。
7.项目组成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按要求编制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并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做好各类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交接工作。
8.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
9.针对审计结论,采购人认为需要补查补证的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10.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项目审计结果有较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对审核项目进行重审,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11.审计工作结束时,供应商应当根据交接清单完整交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若有遗失或损坏,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服务内容要求
根据《四川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审查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投资情况、会计核算、资金支出、概算执行、资产管理等方面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审查深度必须达到《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和四川省关于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查要求,为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发挥明确指导作用。
2、服务时间: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四川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终验评审后结束(预计至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终验评审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杨平,组员:张汀硕,凌飞(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联 系 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28-638583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12楼1201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72682
电子邮箱:slzbzx@foxmail.com
采 购 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