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补充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06-07
  • 来源: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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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301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二、面试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

(一)《2022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四)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1份,提供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并分别盖章。

(六)提供“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矿山企业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矿山专业设计机构从事矿山设计工作;从事矿山救护、科研、培训工作”证明(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鲜章)及佐证材料(合同、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等)1份。

(七)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行程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申报表》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表》,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复审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四)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成都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63858037(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7日

【编辑: 吴若霞】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人事处

为做好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301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二、面试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

(一)《2022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四)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1份,提供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并分别盖章。

(六)提供“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矿山企业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矿山专业设计机构从事矿山设计工作;从事矿山救护、科研、培训工作”证明(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鲜章)及佐证材料(合同、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等)1份。

(七)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行程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申报表》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表》,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复审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四)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成都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63858037(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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