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要求,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青草煤矿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的通知》(川应急〔2019〕46号)完成了综合竣工验收,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兼并重组)和脱困升级办《关于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青草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川煤化解办函〔2019〕6号)已批复其产能置换方案。我厅2020年第6号《煤矿产能公告》对该矿进行了建设矿井能力公告,现取消对该矿建设矿井能力公告,变更为生产矿井能力公告。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