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省森防指办获悉,近日,四川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的令》,要求全省各地、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省内近期几起森林火灾教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当前火灾多发势头,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思想理念方面,要树牢防胜于救的理念,坚决把预防放在首位,将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做好常态化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抓实抓牢火灾防范工作。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疏散受威胁群众,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预防工作方面,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政府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火种火源进山入林,林牧区生产经营性企业、施工工地一律停止野外用火。要坚决消除林牧区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落细落实包保责任,严格执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优化完善预案措施,编制城镇防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威胁专项应急预案,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扑救工作方面,要强化统一专业指挥,所有参战力量必须受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严禁多头指挥、各行其是、各自为战。要突出火场安全管控,管住进出火场道路,确保重点目标和设施安全。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火灾发生后,要提高响应速度,加快力量投送,建立“打、清、隔、供、守”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灭火行动体系。
追责问责方面,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火灾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开展起火原因调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要严肃开展追责问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