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山火高发期,森林防火大意不得!
为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厉打击,坚决整治违规用火乱象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起违规野外用火的典型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01
近日,绵阳市平武县平通羌族乡龙治村村民周某某在明知不能野外用火的情况下,在某林地烧灰积肥。周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02
近日,绵阳市平武县虎牙藏族乡虎丰村林某某在林地周边焚烧竹根、玉米秆。林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400元。
03
近日,绵阳市平武县水晶镇青龙村李某某在自家耕地内烧玉米秆。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04
近日,雅安市天全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接喇叭河镇人民政府报告,在天全县喇叭河镇喇叭河村3组(小地名:磨房沟)发生火情,林政稽查大队赓即上山了解情况。
经调查:天全县思经镇鱼泉村冯某在锅浪跷还建公路二标10千伏输电线路喇叭河镇喇叭河村3组(小地名:磨房坪)段清理线路时,导致石头掉落砸到电线杆,致使瓷碗破碎,电线脱落与铁质电线杆产生火花导致失火,现场过火面积9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属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裁量标准(一般)的规定。最终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 责令整改,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清理易燃物,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林资函[2021]86号)要求清理输电线路;
2. 2.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
05
近日,雅安市天全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接电话举报,在天全县城厢镇白石村一组(小地名:大柳坪)发生火情,林业局工作人员赓即上山了解情况。
经调查:天全县城厢镇白石村一组村民高某香在天全县城厢镇白石村一组(小地名:大柳坪)用玉米秸秆焚烧竹桩,现场过火面积4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属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依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裁量标准(较轻)的规定。最终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整改,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清理易燃物;
2.罚款500元(伍佰元整)。
06
近日,罗某某、杨某、杨某某违反《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在凉山州会东县大崇镇大兴村4组甘葫路附近(小地名五家沟桥)吸烟被当场查获,经询问三人对其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对三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近日,李某某(男,汉族,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姜州镇人)在没有办理野外用火许可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依然在姜州镇新发村4组公路边自家地里使用电焊焊接钢管。其野外用火行为在森林草原禁火期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严重违反《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的规定命令。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枝繁叶茂一百年
化为灰烬一瞬间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严禁一切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不要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