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安办组织评估工作组对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省安委会的领导下,省安办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应急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派人组成,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并邀请省纪委监委按照职责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5月10日至12日,评估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分别前往绵阳市、江油市和广汉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任务清单,对追责问责处理、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向绵阳市、德阳市安委会进行了反馈,限期完成整改。
事故发生后,绵阳市、江油市、广汉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事故调查报告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全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是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处理。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规定,对未起诉人员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二是对有关公职人员处理。省纪委监委机关对责任人员的问责意见落实进行跟踪评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均已落实到位。三是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已对5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10名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对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处理。在道路交通设施方面: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针对事故路段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全面完成整改。在相关企业方面:分别由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和江油市交通运输局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绵阳市、江油市、广汉市认真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绵阳市2022年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江油市2022年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38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15次安全生产专题会,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汉市2022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安委会全体成员会等会议30余次,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解决重大安全事项。
(二)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绵阳市印发《市道安委工作规则》,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制定完善市、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清单,明晰道安委24个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江油市印发《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的通知》以及《2022年江油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与“年度任务清单”》,督促348家重点企业完成清单2.0版的升级工作。广汉市落实并建立安全生产三级包保责任制,制定《广汉市9个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方案》,增设6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三)关于强化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绵阳市组织交通、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制定整治计划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共排查各类道路隐患2877处,投入整治资金7.28亿元。江油市对全市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共投入资金2.09亿元,整治点位6333个,动态排查国省县道各类道路隐患共542处并完成整治。广汉市以国省公路、旅游景区道路为排查重点,加大对临水临崖路段、急弯陡坡、桥梁等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修补坑凼20023平方米,更换及补设标示牌117个(套),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12公里。
(四)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方面。绵阳市印发《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开展部门联合执法。2022年以来集中开展3次跨市、12次跨区县异地联合整治行动。江油市加大路面执法力量投入与执法管控查处力度,抽调交警大队机关民辅警20人充实到中队,在全市建设普通公路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8个,设置联合执法执勤卡点2处。2022年广汉市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为285起,处罚金额93万元,其中,路政超限整治241起、罚款64万元;道路运输执法行动44起,罚款29万元。
(五)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面。绵阳市印发《绵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三张清单”,建立相关制度措施23项,公开曝光执法典型案例157个,排查整治问题隐患2.7万条。江油市2022年派出检查小组612个,检查企业4600家,并投入156万元聘请专家为企业纾困减负。广汉市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抓手,在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4891次,督导问题隐患1.1万条,约谈警示教育企业16家。
(六)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2022年,绵阳市建成交通安全教育基地9个,开展教育近30余万人,累计开展“七进”活动1362场次,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270余起、事故案例120余起。江油市共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00余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举办客货运企业及驾驶员安全讲座50余场次,累计培训2000余人。广汉市制作安全生产专题警示教育片3部,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12场,分辖区分行业开展专题培训,累计覆盖2000余家企业,培训人员4000余人。
四、存在的问题
评估工作组在评估工作中,发现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和督促指导力度不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还不够彻底,对排查出的隐患后续整改持续跟进、销号清零等方面,工作不细不实。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隐患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四是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还不高,举报监督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评估工作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防责任悬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所管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共治合力,坚决堵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漏洞,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落实。各级安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综合运用“两书一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措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持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安委〔2023〕9号)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将措施细化到岗、责任明确到人,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综合运用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内生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风险导向、问题导向,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客货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对客货运输车辆源头隐患的清零举措,强化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管控,督促有关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五必查”要求。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和国道、省道事故多发频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分级分类进行有效管控。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大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力度,突出道路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举报监督作用。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依托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海报等媒介,广泛宣传《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全面推广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隐患随手拍”和微信小程序,扩大社会公众知晓覆盖面,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渠道,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格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有奖举报公告牌、有奖举报“吹哨人”、举报人保护等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内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受理核查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坚持把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项作为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举报监督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