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减灾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支撑、成果运用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收集整理、报送与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基础工作。负责遥感技术应用、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灾情分析、查核、会商研判工作。承担全省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承担省减灾委专家委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史志资料编纂工作。参与全省减灾救灾领域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宏观规划、管理规范等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灾害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风险分析研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创建指导及灾害事故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应急管理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减灾中心设置六个部门,分别是综合部、党建工作部、信息评估部、技术保障部、减灾事业部、遥感应用部。
(二)省减灾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应急管理厅党委领导下,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灾种、大应急”工作中的辅助行政决策、信息资源管理、政策研究咨询、技术支持服务职能,着力打造“一个平台”,提升“三个能力”,增强保障成效。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支持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积极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灾情信息报送与管理业务能力。做好减灾委办公室交办任务。管好用好信息化设备提高应急装备保障能力。提升三维地图信息服务和遥感应急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学习、合作。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战斗团队。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减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省减灾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4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其他后勤保障支出项目增加电费所需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减灾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减灾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8万元,占59.9%;项目支出378.2万元,占40.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减灾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其他后勤保障支出项目增加电费所需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5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80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减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其他后勤保障支出项目增加电费所需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28.05万元,占3.0%;住房保障支出57.55万元,占6.1%;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808.6万元,占8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8.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0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减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减灾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联系配合上级单位来川工作的相关接待事项、省际减灾中心交流合作接待事项、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项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减灾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减灾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减灾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减灾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辆公务用车和3辆特种车运行维护费燃油费、维修、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减灾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减灾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类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人员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