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发布时间: 2019-02-22
  • 来源: 规划财务处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2月22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应急管理厅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依法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拟定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省“两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建章立制,加快形成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2.遏制重特大事故。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管严控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确保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3.抓好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搭建一套自上而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明确突发事件分级负责应对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健全工作规程,尽快实现高效有序联动。

4.做好值班值守和调度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信息报告和每日一调度制度。积极推进落实9项重点工程,会同成都市全力争取国家区域救援中心落地我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全省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救援处置能力。

5.高效开展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开展县域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试点,谋划省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编制2019年度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建立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应急管理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包括: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四川省减灾中心、四川省防灾减灾教育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应急管理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04万元、事业收入1730.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3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75.44万元。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18472.04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从民政厅划入2个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收入预算18472.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9.57万元,占2.43%,为按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04万元,占66.37%,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1730.93万元,占9.37%,为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教育收费;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30万元,占21.82%,为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1.5万元,占0.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支出预算184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6.41万元,占49.19%,是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385.63万元,占50.81%,是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09.6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5.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从民政厅划入我部门2个事业单位;二是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18年大幅下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0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转449.57万元,为按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7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科学技术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1.4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61万元,为上年中央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用于全省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装备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支出453.9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支出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82.2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应急后勤保障、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矿山抢险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科技项目补助等专项。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做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60.0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从民政厅划入2个事业单位,相应财政拨款整体划转我部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70万元,占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80万元,占10.54%;卫生健康支出251.42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453.95万元,占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592.87万元,占78.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7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36.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从民政厅划入我厅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1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4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1.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1.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95.83万元,主要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12万元,主要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7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煤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19年预算数为939.6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854.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7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94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抢险救援车辆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将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应急管理厅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含划转单位2018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下级单位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12%(含划转单位2018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根据省级单位公车改革精神,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23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辆2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用于37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对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安全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下属的行政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32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新增转隶人员33人,预算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34.15万元,主要包括采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项目336.61万元;省级煤矿瓦斯远程监控平台运行维护10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经费105万元;特种作业培训操作证(IC)卡经费180万元;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198万元,其余主要为设备购置和其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应急管理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8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招收学生收取的学费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保障从民政厅划入我厅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我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用于保障省煤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用于我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用于保障我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编辑: 】
预算决算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2 规划财务处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2月22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应急管理厅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依法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拟定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省“两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建章立制,加快形成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2.遏制重特大事故。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管严控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确保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3.抓好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搭建一套自上而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明确突发事件分级负责应对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健全工作规程,尽快实现高效有序联动。

4.做好值班值守和调度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信息报告和每日一调度制度。积极推进落实9项重点工程,会同成都市全力争取国家区域救援中心落地我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全省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救援处置能力。

5.高效开展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开展县域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试点,谋划省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编制2019年度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建立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应急管理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包括: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四川省减灾中心、四川省防灾减灾教育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应急管理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04万元、事业收入1730.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3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75.44万元。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18472.04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从民政厅划入2个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收入预算18472.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9.57万元,占2.43%,为按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04万元,占66.37%,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1730.93万元,占9.37%,为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教育收费;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30万元,占21.82%,为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1.5万元,占0.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支出预算184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6.41万元,占49.19%,是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385.63万元,占50.81%,是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09.6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5.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从民政厅划入我部门2个事业单位;二是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18年大幅下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0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转449.57万元,为按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7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科学技术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1.4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61万元,为上年中央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用于全省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装备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支出453.9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支出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82.2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应急后勤保障、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矿山抢险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科技项目补助等专项。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做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60.0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从民政厅划入2个事业单位,相应财政拨款整体划转我部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70万元,占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80万元,占10.54%;卫生健康支出251.42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453.95万元,占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592.87万元,占78.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7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36.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从民政厅划入我厅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1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4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1.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1.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95.83万元,主要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12万元,主要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7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煤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19年预算数为939.6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854.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7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94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抢险救援车辆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将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应急管理厅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含划转单位2018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下级单位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12%(含划转单位2018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根据省级单位公车改革精神,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23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辆2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用于37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对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安全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下属的行政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32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新增转隶人员33人,预算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34.15万元,主要包括采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项目336.61万元;省级煤矿瓦斯远程监控平台运行维护10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经费105万元;特种作业培训操作证(IC)卡经费180万元;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198万元,其余主要为设备购置和其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应急管理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8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招收学生收取的学费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保障从民政厅划入我厅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用于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我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保障我厅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用于保障省煤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用于我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用于保障我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