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元市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现将4起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❶陵江镇苟某花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
2023年12月11日,接群众举报称苟某花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经现场核查清点,苟某花在苍溪县陵江镇孙坪村某自建房存放580余箱爆竹,300余箱烟花。检查当日,苟某花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有烟花170箱,爆竹80箱,其核准储量为250KG(250箱)。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门店整改,并立案查处。
❷元坝镇陶某诗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
2023年12月12日,接群众举报称苍溪县元坝镇原罐头厂废弃厂房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元坝镇人民政府、元坝镇派出所前往核查。经过现场核查清点以及对相关当事人的询问,发现该处存放的1464箱烟花、1895箱爆竹为陶某诗购买存储。该存放地点与零售经营许可地址不符且超量存储。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立案行政处罚。
❸东溪镇曹某华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
2023年12月12日,接群众举报称曹某华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东溪镇政府、东溪镇派出所前往现场核查。经过现场摸排和询问调查,发现曹某华在其许可门店范围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542箱,且将烟花爆竹存放于人员密集的居民楼内。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成其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转运至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专用仓库储存,并立案行政处罚。同时将曹某华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移送县公安机关处理。
❹白鹤乡夏某丹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
2023年12月20日,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鹤乡夏某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门店在许可地址范围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3箱。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门店整改,并立案行政处罚。
下一步,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将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背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确保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