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近日,雅安市雨城区公开通报2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法,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3年1月18日12时许,李某某(女,53岁,荥经县人)路过雨城区多营镇葫芦村时在大头坡 (小地名)焚烧枯枝,多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核查其未经批准擅自焚烧枯枝,焚烧点1处,面积约5平方米。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规定,多营镇人民政府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李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10月24日17时许,雨城区望鱼镇四方村村民张某某(女,60岁)在自家林地中焚烧枯枝秸秆,望鱼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核查其未经批准擅自焚烧枯枝秸秆,焚烧点2处,其中1处面积约166平方米,另1处面积约42平方米。由于张某某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望鱼镇人民政府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张某某处以罚款3000元、在2024年4月27日前原地补种49株树木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作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