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内江市、眉山市、甘孜州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6号)要求,请将四川省康定县鑫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鸿浩腾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威远县侨生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建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5家企业移出“黑名单”管理,终止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