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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局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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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30 | |||
川食药监党组〔2014〕56号 签发人:姚义贤
省局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川委发〔2014〕18号),结合省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局直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省委书记王东明“八个务必从严”要求和省局党组《关于坚持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决定》,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加强党建与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相结合,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从严加强局直机关党的建设,为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全省“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始终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两条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两个责任”,扎实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等“五项建设”,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两个作用”,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两个好转”,着力构建履职尽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社会生态,党员干部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的人文生态。 二、抓好“五项建设”,进一步提高局直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局直机关党的建设,必须针对当前存在的口头上重视多、真学真懂真重视少;组织生活走程序多、严肃党内活动少;借用业务搭便车多、专题研究“坐专车”少;突击迎检“补课”多、常态开展“上课”少;传达布置多、督促落实少等“五多五少”问题,坚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彻始终,统筹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等“五项建设”。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1.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始终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在事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上,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科目,采取专家辅导、理论研讨等方式,分专题深入学习,督促局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学习不少于12天。 3.经常性开展党性、“三严三实”、法治、党规党纪和食品药品监管形式教育。各处室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每月要开展1次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政治品质教育、“三严三实”教育、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把培育担当精神作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革命传统教育,强化党员党性锻炼;结合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经常性开展基本国情、省情教育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形势教育,引导局直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本色,不断拓宽全局视野、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学习教育要以党组织为主,做到有组织、有记载、有考核。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三八”、“五一”、“五四”、“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在每名党员干部心中筑牢食品药品安全人命关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观念,着力塑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主体形象。建立局直机关党员干部诚信档案,将政治表现、工作状态、工作绩效、违规违纪等记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5.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原则性、规范性。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内容。直属单位党组织要高标准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接受省局督导。 6.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党组织活动方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等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反对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各处室党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内活动,每次明确1个主题,推动党内活动常态化。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少于3次。 7.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局直机关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性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整改批评意见,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思想境界,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处室党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8.建强一支忠于职守、执法为民、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加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教育,每年“七一”期间,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党章、向党旗宣誓活动。定期分析党员党性和工作状态,围绕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职业操守、敢于担当、勤政廉洁等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对评议靠后的有苗头性问题的,要及时教育提醒;对“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要作出严肃处理。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强化党内关怀激励,加强对勤勉做事干部的关心爱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 9.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每年初制定学习提能规划,向党员干部推荐10本书、10个学习网站,每名党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得少于180个学时,局领导、各处室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至2次党课。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形势任务,着力培育党组织创新意识、担当意识,鼓励改进监管方法,转变传统监管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管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加强执法为民能力建设,制订文明执法规范,着力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舆情信息发布系统、网上办证审批系统,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改善监管执法形象。 (三)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实现根本好转 10.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及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深入整治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以公权谋取非法利益、违规兼职取酬、财务管理不规范、精文减会不彻底等问题,重点整治收受红包礼金和庸懒散浮拖问题。加大省委“五项专项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行政行为不规范等政风行风问题整治力度。党组织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逐项销号。每季度向局党组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11.务必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从严抓好选人用人,系统分析局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完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处室处级干部以及处级后备干部结构模型,探索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办法,旗帜鲜明选用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干部。从严规范行政行为,严禁在审评审批、稽查执法、核查认证、检验检测等工作中说情打招呼;严格请假制度,凡工作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应提请书面报备或报告,省局班子成员、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党员干部向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12.严明政治、组织、财经纪律。坚持讲政治,坚决落实“四个服从”,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坚持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和利益输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处室(单位)内出现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等都要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检查,防止贪污、挪用和截留。 13.持续深入开展“走基层”“双报到”“双联”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推动“走基层”常态化,每年11月起用3个月左右时间集中走基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看望慰问困难干部群众、离退休老干部和社区贫困户。坚持开展局直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的“双报到”志愿服务,每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的“党员义工服务日”活动,义务宣讲食品药品相关知识,每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认真落实省委“双联”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对口定点帮扶工作,帮助帮扶地发展产业、改善民生、建强组织。进一步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水平,改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形象。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14.推行警示教育常态化。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各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专题学习。局党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活动。制作食品药品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对照检查。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党员干部要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凡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教育提醒,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15.强化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都要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加强一把手用权行为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新任职和关键岗位(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作风教育、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交流力度,落实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于一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坚决斩断企业“绑架”监管人员的绳索、斩断监管人员与企业非法利益链条的绳索,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16.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利用监管权力和行政审批权力吃拿卡要、谋取私利,收受行政相对人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凡查处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17.完善务实管用的党内制度。总结固化局直机关党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围绕反对“四风”,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具体规定,制定会议审批制度,实行“无会周”“无会日”制度,健全检查评比活动审批制度,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教育惩戒、关怀激励等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 18.加大制度宣传学习力度。结合党内活动、组织生活、培训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制度、领会制度、掌握制度,做到知行合一。利用简报、电子宣传屏、宣传栏、专题网页等载体,拓宽制度学习渠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有条件的处室(直属单位),要制度上墙。 19.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督促推动制度执行见人见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不执行制度或破坏制度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监督检查与“废改立”相结合,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及制度繁杂等问题,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局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局直机关党建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新局机关党建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努力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中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提质增效。 20.逗硬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织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底局党组将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述责,并提高考核权重,对不认真履职的第一责任人要约谈追责。 21.建立科学考评机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及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实行项目化考核,对照从严治党具体要求,逐一建立基本分、创新加分、不落实扣分的评分体系。探索局党组成员点评、党组织之间互评、党员干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考评办法,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食品药品监管任务中创先争优。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考核。 22.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局直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驻局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重点加强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研判,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用好党费,为党内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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