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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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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2 | |||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修订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紧跟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优化省局门户网站,不断优化公开渠道,强化政策解读,热切回应社会关切,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紧跟机构改革及时公布省局机构设置相关信息,发布时政要闻、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基层监管等各类政务信息500余条,及时向大众公布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6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3条;加强人事、财务信息公开,公开规划财务相关信息10条,人事相关信息2条。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公开。积极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注。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注重政策发布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周密详尽、通俗易懂,确保重大信息和政策的发布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2019年全年共原文转发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4部法律法规,发布药械化相关政策解读61条。 三是加强药械化监管工作公开。全年共发布药械化工作通知、文件50条,监管动态23条;发布药品监管信息240余条、GSP公告28期、GMP公告7期,发布省内3家疫苗生产企业配送信息18期,涉及5个配送品种,共计委托55家配送企业;发布医疗器械监管信息20条,发布化妆品监管信息21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风险提示,发布产品召回64条,确保群众第一时间知晓。 四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公开。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及时发布行政权力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和服务事项目录,扎实推进审批办事服务事项改革落地。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省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专栏,公布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对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情信息,按程序审核后适时予以公开。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为广泛的重大案件,及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警示威慑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大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消费常识,指导大众科学、安全、规范用药用械,提高安全用药用械常识,全年在科普园地共发布各类图解、漫画信息134条,发布科普视频95个,发布消费提示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全部以信函形式在规定期限内回复。 (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9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栏目,及时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回复内容,共计3件。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定期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未按规定期限、格式等回复的,进行通报批评。2019年,3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期限进行了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有关信息未及时、主动公开,有些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承办工作人员意识不强,教育培训不够,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优化改进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利用群众便于知晓的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公开有关药品监管信息,以方便群众与监管对象查阅和使用。同时,加强对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工作水平,推动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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