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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64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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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3
川食药监函〔2017〕203号

陈克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6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规范企业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出路和治本之策,也是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对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严把准入关口。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的总体要求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将25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制发食品生产许可实施方案、操作手册和工作指南,按照“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的原则,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审批工作,有效提高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效能,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下一步,我们将调整充实核查人员队伍,建立健全核查人员名库,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和资质认定,提高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水平,发挥好核查工作在食品生产许可中的把关作用。同时,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档案移交工作,确保食品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督检查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新办企业许可发证后的抽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发证条件。

(二)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有关职责分工,由省卫计委牵头负责、我局参与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十二五”期间,先后发布了《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和《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共清理地方标准102项,立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19项,备案企业标准7799项。2016年,共发布《火锅底料》、《酸菜类调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等3项地方标准,立项《苦荞茶》等5项地方标准,备案企业标准2752件。同时,组织监督疾控机构,并联合四川大学、西华大学等院校,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以及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今年,我局将重点针对四川特色食品的执行标准开展适用性研究,为川产特色食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意见,不断推动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

(三)加强行为规范。我们始终坚持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来扎实推进,推动出台“三小”管理条例,配合完成《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根据新形势下监管工作需求,先后制定出台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100余项制度规范,监管工作逐步迈入法治化轨道。在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上,通过推行食品安全审计制度、食品企业自查报告制度、重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和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等,鼓励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GMP),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着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养。开展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日常监管中,我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将企业职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检查要点,重点督促落实。在加强检查指导的同时,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为重点内容,以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了大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培训活动,帮助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仅2015年,省局就组织了2期全省重点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大型培训活动,参训企业数超过了500户。今年,全省系统将以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为重点,对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培训活动,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将达到100%。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是联系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是维护行业企业利益,协助政府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局大力支持发挥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了与酒类、粮油、乳制品、茶叶等行业协会和组织的沟通和联系,支持重点食品行业建立培育社会行业组织,鼓励行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支持制订行规行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对企业的监督、协调作用,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行业商协会、消费者协会和组织在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行业自律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

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着力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意识”的建议

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途径。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稽〔2015〕258号),对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四川省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印发了《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食药监发〔2016〕74号),明确了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分三步走的工作目标,分别为:

2016年底前,完成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启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到2020年,建设互联互通的数据库,推进相关部门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实现分级分类管理。

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目前我们已完成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设计,搭建起了全省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正积极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重点是录入并动态更新食品企业基础信息、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评级标准,按照分类合理、评价科学的原则,制定信用评价制度与方法,对食品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食药总局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用好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关于“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一)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是实施全覆盖的日常检查。认真落实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按照“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痕迹化”等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将企业资质情况、生产环境、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贮存运输以及人员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实现对企业生产行为的常态化检查。

二是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理。省局2015年制定出台了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去年总局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后,我们又结合四川实际,在《指导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重点是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等因素,以企业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为基础,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合理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真正把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这项工作去年已全面展开,今年全省获证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将达到100%。

三是切实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按照四统一”原则和“国家、省、市、县”四级合理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实施食品抽检计划,2016年共组织开展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近8.7万批次,实现了产品、项目、地域、业态全覆盖。同时,加大抽检信息公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力度,督促企业严格做好整改落实。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节、重点品种,在全省范围先后开展了节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校园食品安全、畜禽水产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蜂蜜制品、保健食品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大批食品安全案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我们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方针,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淀粉制品、饮用水、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掺假造假、虚假宣传、非法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加强责任约谈和飞行检查。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对所涉市(州)局和企业进行责任约谈和飞行检查,并加强跟踪督促,逐条整改落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系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2016年,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系统共开展责任约谈800余户次,飞行检查428户次。今年,我们将紧密结合抽检监测问题处置,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和责任约谈力度,省级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要达到200户次以上,市(州)级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要覆盖到所有辖区。

(二)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为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我局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四川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大力加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建立完善“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网站、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局长信箱、信件及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实现受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程序化。2016年,全省系统共收到投诉举报咨询29487件,受理了投诉举报件23689件,立案查办725件,移送司法机关26件。下一步,按照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部署,我们将继续加强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建设,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恳请您继续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全力以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保障我省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而不懈奋斗。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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