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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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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2-22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省药监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并颁布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执行注册管理制度,依职责实施注册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定并推行便民化服务措施。 4.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5.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7.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8.指导市(州)、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审批事项取消或者改为备案。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满足新时代公众用药用械需求。 (3)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推进电子化审评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营造激励创新、保护合法权益环境。 (4)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配合国家局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我省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药品生产环节许可检查、处罚程序规则,修订药品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守好药品安全底线。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飞行检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深入实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抓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行电子化审评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实施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 四是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抓好国家新下放我省监管事权的承接和与省级相关部门权责的划分,合理划分省局与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的职责权限。不断创新药品监管工具、标准和方法,强化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五是强化思想政治保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聚焦红原脱贫摘帽省级考核验收。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成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药品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养麝研究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药品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2968.0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37035.95万元减少4067.86万元,主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发[2018]26号)精神,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省市场监管局。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32968.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37.94万元,占1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34.55万元,占64.4%;事业收入1502.52万元,占4.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93.08万元,占2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支出预算3296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7.91万元,占55.5%;项目支出14660.18万元,占4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86.1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871.81万元减少6685.69万元,主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发[2018]26号)精神,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省市场监管局。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34.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51.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84.47万元,教育支出3790.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0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3.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34.5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6378.6万元减少5144.05万元,主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发[2018]26号)精神,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省市场监管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44.17万元,占66.6%;教育支出3551.41万元,占16.7%;科学技术支出1132.46万元,占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90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399.94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983.67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2.71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23.09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运转类经费,保障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28.14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服务中心正常履职。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信息化运维等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494.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政策激励、中药(民族药)标准提升研究、药品检测方法研究等项目。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为33.00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抽验任务的开展。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为239.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任务等项目。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4.6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4.6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执法办案、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能力建设和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全过程综合监管能力,及时稳妥处置突发的药品安全事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减少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3,193.18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学校的运转、教学、科研、学生助学金、运动场维修支出等项目。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8.2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保障培训顺利开展,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89.4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日常运行支出,包括人员和公用支出,保障单位职工的日常工资和单位日常开销,动物养殖运行经费,动物圈舍维修改造,动物资源保护费,为科研工作做好保障。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麝香生产基原动物林麝养殖关键技术粗纤维饲料研究。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3.00万元,主要用于林麝主食叶食源标准化饲料基地建设与示范、过瘤胃脂肪与氨基酸对林麝表观消化率和血液指标的影响等5个科研课题研究。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4.8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助,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73.0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7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职工的伤残抚恤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63.7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5.12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61.09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56.8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326.84万元,主要用于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给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3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9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274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较2018年预算减少47.4%。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进一步控制接待国家总局和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川联系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10.1%。主要原因一是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二是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行驶里程较多,车况较差,致使维修保养和油料消耗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5辆,其中:轿车3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44万元,用于3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专项督查、飞行检查、工作会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品监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药品监管局下属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4.57万元,比2018年预算827.6万元增加46.9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18年接收军转干部安置新增编制及公务交通补贴影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药品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50.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会议费、公车保险加油维修、设施设备维修、软件开发服务、修缮工程、仪器仪表、马尔康圈舍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药品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不含非财政拨款负担的抽样专用车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3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800万元,购置仪器仪表等大型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药品监管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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