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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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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8 |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拟对省局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组织完成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预算金额:15万元(实际费用以合同成交价为准)。 (四)资金来源:2020年度省局委托业务相关专项经费。 (五)服务期限:从开展工作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事项:根据《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规划编制实际情况,由成交供应商于2020年7-12月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及论证完善规划草案,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完成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编制说明。 (二)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四川省药品安全规划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国家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制度和纲领性文件,收集整理国家主要领导人关于药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论述和要求。组成调研组,制定调研方案,选取有代表性的省、市、县区及直属单位开展调研。分析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及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急难点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规划初稿。组织召开规划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论证完善规划,形成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采购方式及理由 (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拟邀请四川大学作为服务供应商,根据市场询价、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二)理由:四川大学承办过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市(县)多个行业规划项目,有较为丰富的规划从业经验。四川大学有较专业的工作团队,从事过药械化相关的项目及课题研究,在资料收集和政策研究方面存在优势,同时四川大学承办过四川省“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编制,有利于药品监管政策的延续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深入推进。 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为确保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和编制工作质量,拟邀请四川大学承担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四、供应商情况 (一)单位名称:四川大学。 (二)单位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三)单位简介: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强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会员、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自主划线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四川大学有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研究基地,4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2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 。 近年来,学校与国内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外150多个地市和80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建了200多个校地企产学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和咨询项目1.3万余项,一大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已成为相关行业的主导技术。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止,期间各单位、组织或个人有任何意见、建议或异议,请书面形式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达。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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