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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请专业机构开展2019年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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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13 | ||||||||||||||||||||||
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管理咨询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5部门制定的《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根据省药监局 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川药监发〔2020〕95号)要求,探索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资金使用单位支出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局领导同意,我局拟在各市(州)或项目单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聘请预算绩效管理专业机构实施2019年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核查和现场评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算金额:预算控制金额10万元(不含)(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1、依据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及提供的佐证支撑材料,在市州绩效自评得分基础上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复审评分,必要时可要求补充佐证材料。依据2019年市州中央转移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转化形成量化评分,为2021年中央资金预算安排提供绩效评价分配依据; 2、由省药监局规划财务科技处(含直属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处室、财政厅和第三方机构共同组成绩效评价组,对21个市(州)或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进一步探索省局对市州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办法; 3、在市(州)或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重点评价的基础上,撰写形成我省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名材料及报名时间 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自行采购相关要求,7月20日下午5时前持报名表(见附件一)、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加盖公司公章)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7月24日上午12时前,将贵单位投标文件,送达我局规划财务科技处426办公室,参加我局政府购买服务自行采购活动,逾期视为放弃参与。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翔 联系方式:02886750577,13880636633。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一
2019年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委托服务项目自行采购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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