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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 |||
2021年 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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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6 | |||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200号)要求,现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2020年,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较为频繁,新出台了《疫苗管理法》,新修订了《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整个配套的部门规章预计约40余部,现正陆续出台中。 由于机构改革及法律法规变化较大等原因,我局此次集中梳理了2017年机构改革以来药品监管领域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对以前有遗漏及名称不规范的,一并进行了调整。此次共调整93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取消、变更5项,新增1项;涉及行政处罚的取消、变更51项,新增13项;涉及行政检查新增2项;涉及其他行政权力的取消、变更7项,新增14项。 此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较大,在行政权力事项审核通过后,又及时进行责任清单事项调整,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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