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9日 (星期三)9:00-12:00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1315室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市以上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原则上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3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文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材料。
8.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9.会计、审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鲜章。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参加。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四川省信访局人事处86602465。
附件:四川省信访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信访局
2023年4月13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