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发〔2022〕20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我省护理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决策部署,助推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相关链接:(《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