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20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在部分省份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我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该政策实施以后,吸引了部分医学专业大学生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并促进大学生在基层就业。但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招录情况不容乐观,主要由于乡村医生岗位对大学生吸引力不足,需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激励引导措施,提升大学生乡村医生保障水平,增加就业稳定性。
2023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
问:《通知》针对哪些对象?
答:《通知》中明确了专项计划的实施范围,即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藏医学等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问:《通知》中值得关注点是什么?
答:1.明确身份转变。《通知》明确了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落实相应待遇保障,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2.明确岗位职责。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派驻或者参加巡回医疗的方式到村卫生室服务,派驻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日,巡回服务时间每周不低于2次,每次至少半天。
问:《通知》中丰富和完善了哪些激励措施?
答:1.一体化管理。对招聘的大学生实行人员一体化管理,给予同等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晋升机会等支持政策,组织岗前、能力提升等培训。
2.入编政策支持。对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可通过公开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卫生院。
3.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政策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可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奖补政策。
4.继续教育支持。加大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供给,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技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乡村医生在职提高学历。
5.申报技术职称。大学生村乡村医生可按规定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和省卫生高级职称。
6.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地方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
工作地点等因素在单位内部分配中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予以倾斜。
问:《通知》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明确了各地各部门责任及相关考核指标,形成多部门多系统合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保障专项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