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文化(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公告如下:
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行政审批项目
序号 |
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共同 审批 部门 |
审批对象 |
1 |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97项。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38项。 |
无 |
艺术学校、专业艺术团体、专业协会和艺术事业单位 |
2 |
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40项、第42项。 |
无 |
企业、社会组织 |
3 |
营业性涉外和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第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第11项。 |
无 |
企业、社会组织 |
4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93项。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37项。 |
无 |
企业、社会组织 |
5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96项。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39项。 |
无 |
企业、社会组织 |
6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第十五条第一款。 |
无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 |
7 |
馆藏文物的交换、借用审批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无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8 |
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及馆藏文物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58项、459项。 2.《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附件2第28项、29项。 4. 《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51项。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
9 |
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重建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和修缮审批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10 |
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审批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11 |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核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12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认定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十七条。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13 |
文物拍卖标的审核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
无 |
企业 |
14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2月22日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发布)。 2.《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52项。 |
无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 |
二、市(州)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
序号 |
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共同 审批 部门 |
审批对象 |
1 |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核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2 |
馆藏文物的借用审批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四十条第三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3 |
变更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用途审核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二十三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4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和修缮审批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5 |
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58项。 2.《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67项。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
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 |
无 |
企业 |
7 |
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二条。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41项、43项。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的决定》(川府发[2014]49号)附件1(四)第17项、18项。 |
无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 |
三、县(市、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
序号 |
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共同 审批 部门 |
审批对象 |
1 |
娱乐场所审批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第九条第一款。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附件2序号6。 |
无 |
企业、社会组织 |
2 |
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十四条。 |
无 |
企业、社会组织 |
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 |
无 |
企业 |
4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以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5 |
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审核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6 |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58项。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68项。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
7 |
馆藏文物的借用审批 |
《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第四十条第三款。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
四川省文化厅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