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文艺院团, 有关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2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振兴川剧艺术事业,培育青年川剧人才,促进川剧艺术繁荣发展,拟于2024年6月至11月举办“四川省第七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作为第六届川剧节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振兴川剧艺术事业为宗旨,发掘和培养优秀青年川剧艺术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德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中共德阳市委宣传部、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比赛相关事宜。
三、参赛对象
四川省各级各类川剧院团、文化馆、非遗机构、艺术院校及“文艺两新”、社会文艺团体的青年川剧演员,年龄限18周岁至45周岁(含)。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演员的表演作品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守正创新,继承和发扬传统川剧艺术。
(二)参赛演员的表演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续演生命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为人民群众所喜爱。
(三)参赛演员按正式演出方式表演川剧剧目片段(传统剧目或现代剧目均可)。同一剧目1人参赛表演时间限15分钟以内、同一剧目2人及以上参赛表演时间限20分钟以内;同一剧目最多2名演员参赛。
(四)参赛演员音色优美,音调和谐,咬字清晰,发音到位;动作规范熟练、流畅具有韵律感,乐器节奏准确;武功演绎规范熟练,技巧运用扎实全面;服装道具严谨贴切,人物呈现生动细腻、准确有深度;表演自然,仪态大方,台风稳健。
(五)本届比赛拟以参赛川剧演员年龄划分为A、B两组:A组为31周岁至45周岁(含);B组为18周岁至30周岁(含)。
五、比赛流程
(一)初赛。由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厅直文艺单位、艺术院校及“文艺两新”、社会文艺团体自行组织,按规定择优推荐优秀参赛演员进入复赛,推荐参赛演员数量不限。
(二)复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评委对复赛参赛演员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看表演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决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评委对决赛参赛演员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现场观看演出的方式进行。
六、奖励办法
比赛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参赛演员数量的5%、10%、25%,总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演员总数的40%,奖项可空缺。
获奖个人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七、申报要求
(一)参赛演员(含属地“文艺两新”、社会文艺团体)统一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文旅行政部门汇总后进行推荐申报,厅直文艺单位、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申报单位须把好参赛演员及演出作品的导向关、质量关、内容关。
(二)参赛演出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存在抄袭、侵权行为。若参赛演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任何权利纠纷,组委会将取消该参赛演员比赛资格,并由选送单位和参赛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推荐申报单位须报送《四川省第七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申报汇总表》(附件1)、《四川省第七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推荐表》(附件2)、参赛演员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表演视频(配同步台词字幕)U盘各2份,于2024年7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至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申报表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Jmsjmfh@163.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剧目孵化部;邮编:610041;邮件外部标注“四川省第七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申报材料”字样。
收件人:雷月 18380241231 陈宇贇 13320940126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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