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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1   作者:财务处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简介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委厅〔2018107号)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统筹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2.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管理四川省文物局。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以培育打造重点剧目为抓手,推动文艺创作出精品攀高峰。落实好省直院团艺术创作三年计划、五年规划,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时代主题,瞄准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等国家级大奖,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充分发挥省直院团示范引领作用和专家顾问智库作用,大力支持基层院团、民营院团发展。鼓励地方、景区与专业文艺院团、机构合作,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旅游演出剧(节)目,打造一批旅游演艺品牌。用好四川艺术基金,调动全社会的艺术创作积极性。办好第四届川剧丑角展演、第五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等系列赛事,以及当代艺术季、交响乐演出季、川渝话剧双城记等活动。抓好黄河文化”“大凉山回响等重大题材美术创作。

2.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旅游需求为根本,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推动出台《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组织开展《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调研。探索实施成渝城市公共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开展效能提升启动年行动,全面推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错时延时服务,加强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建成智游天府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四川文化旅游公共数字服务平台。开展川阅之声全民阅读试点,实施书香四川悦读四季全民阅读推广工程。持续推动川剧和曲艺进社区、进院落。以国家级和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活动为抓手,调动基层文化建设积极性。全面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示范县建设,继续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工作。完成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举办2020年度百千万传统节日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全省第五届群众广场舞大赛和四川省乡村艺术节,打造巴蜀群星舞台”“巴蜀萤火虫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完成300个年度计划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

3.以保护好、活起来为目标,着力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强基础、上水平。推进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全面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重点开展江口沉银遗址、罗家坝遗址、城坝遗址等重大考古发掘工程。加强安岳石窟整体保护利用,推进川渝石窟重大专项保护工程。加快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启动四川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做好过雪山草地、飞夺泸定桥、红军四渡赤水战役遗址等国家长征文化线路保护示范段建设。推进川陕革命根据地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加强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推动革命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四川省革命文物条例》立法进程。实施博物馆提升行动和四川博物院、三星堆博物馆整体提升工程。加强对市县级博物馆、高校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的指导。提升文物博物馆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建立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绩效工资专项核增等激励机制。

4.以强化保护传承、促进文旅融合为核心,着力提升非遗保护利用水平。制定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等措施,加强省、市、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推动有代表性的四川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走出去。制定和落实国家、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计划,试点建设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推进非遗元素与旅游线路景区融合,做响非遗之旅线路品牌。实施农村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挖掘传承保护计划,命名、新建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办好非遗助力精准扶贫主题传播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宣传展示活动。落实《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全面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启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开展四川省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5.以强主体、抓项目为重点,着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发展。持续提升四川音乐季活动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继续开展四川省文化旅游优秀龙头企业评选,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重点企业。落实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旅游演艺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创建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推动各地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支持建设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全省文化旅游银政企合作机制,搭建文化旅游产业优质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平台。实施景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大力推动景区+文创”“景区+非遗等植入模式。建立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充分发挥全省文创联盟作用,大力开发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深入推进创意进景区创意下乡行动,组织开展文创进乡村活动,着力打造文创四川品牌。加强乡村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扶持打造文化旅游示范项目。做好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

6.以深化改革、提升能力为重点,着力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培育监管。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牵头做好五省藏区执法协作工作。制定完善全省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办法、在线旅游管理办法、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加强景区常态监督管理,规范体检式暗访检查、舆情应对处置和信用惩戒运用。出台旅游红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单等管理制度,完善旅行社退出机制。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内容建设,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创新经营模式,推动娱乐场所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全面推广电子导游证和导游APP,提升对导游执业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管水平。开展文化主题旅游饭店评定试点。制定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7.以产品推介、形象展示为重点,着力提升宣传交流有效性和影响力。围绕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十大精品旅游线路等重点品牌,构建++县、横+联动传播推广模式,宣传展示四川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出台加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以我的家乡好安逸为主题,加大安逸文化阐释力度,开展全省文旅宣传好作品评选,增强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文旅品牌的知名度、辨识度、美誉度。出台关于优化旅游环境提升入境游水平的意见、四川省入境旅游激励办法,推广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重点国际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实施四川文旅全球推广计划,通过欢乐春节”“美丽中国”“川灯耀世界等项目,讲好四川特色的中国故事,推动四川文旅走出去”“请进来双向发力。开展熊猫家园·美丽四川”“大熊猫文化旅游周”“海外旅企代表双百工程”“四川文化旅游‘10+1’主流媒体推广”“在华外国人游四川营销工程。推动香港国际授权展成果转化。继续开展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台培训工作。加大成渝两地合作,建立多种国际推广合作机制。

8.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着力推动文化旅游真融合、深融合。组织编制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全域旅游发展、黄河流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规划。加强成渝双城文化旅游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巴蜀文旅产业带,打造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精心筹备2020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完成第二批10个天府旅游名县命名、10个候选县递补工作,开展第二批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评选。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与科技、体育、康养、工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开展全省文旅融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和2020年文旅融合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制定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基地)认定标准,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编制十大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方案。制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品牌激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成全省文旅资源普查任务,形成省、市、县三级普查成果。举办2020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四川省乡村文化旅游节、2020四川冰雪和温泉旅游节、2020四川甘孜山地旅游节等活动,做响做强四川文旅节会品牌。实施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开展全省文化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办好天府文旅大讲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四川旅游执法总队、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中心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旅游学校、四川省演出服务中心、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交响乐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收支总预算58759.49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667.8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二是四川省文物局单列一级预算单位,原文旅厅5个二级预算单位划归四川省文物局管理,经费随之划转;三是共管经费年初进入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收入预算58759.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88.18万元,占11.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82.57万元,占62.77%;事业收入8172.82万元,占13.9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901万元,占3.24%;其他收入5214.92万元,占8.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支出预算5875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60.2万元,占50.65%;项目支出28999.29万元,占49.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165.15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875.4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二是四川省文物局单列一级预算单位,原文旅厅5个二级预算单位划归四川省文物局管理,经费随之划转;三是共管经费年初进入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82.57万元、上年结转6282.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5万元、教育支出972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79.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59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1.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882.5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226.1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二是四川省文物局单列一级预算单位,原文旅厅5个二级预算单位划归四川省文物局管理,经费随之划转;三是共管经费年初进入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611.6万元,占26.06%;科学技术支出551.07万元,占1.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530.1万元,占5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3.18万元,占7.66%;卫生健康支出894.69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471.93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9.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旅游学校教育教学补助。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7986.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教学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学生资助经费、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等。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5.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46.3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7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支出。主要包括音乐、舞蹈、戏剧、非遗、考古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521.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728.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差旅费、一二类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6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6236.1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古籍修复经费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0年预算数为3923.0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交响乐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川剧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转制院团原有正常事业费、公益性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支出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5.3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旅游市场宣传、境外旅游市场宣传、网络媒体宣传、出国(境)费和招商引资及区域合作等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404.2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非遗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315.2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为完成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822.6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旅游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与重点区域合作、旅游标准化建设及标准化试点、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教育培训、旅游科研、旅游执法、旅游统计等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19.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维修和保障事业单位运行。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馆古籍善本修复保护。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73.2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行政单位离休费支出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585.8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离休费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6.2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45.1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114.5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支付职工抚恤金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8.1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34.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4.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17.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554.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6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3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12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7.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5万元、公务接待费38.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8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因而年初批复预算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全年预算相比,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下降8.3%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1.46%主要原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三公”经费政策性压减,二是四川省文物局单列一级预算单位,原文旅厅5个二级预算单位划归四川省文物局管理,经费随之划转。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公益性文化和旅游活动、国际项目官员访川及参与区域经济活动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9.78%主要原因为:一是四川省文物局单列一级预算单位,原文旅厅5个二级预算单位划归四川省文物局管理,经费随之划转,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三公”经费政策性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7辆,其中:轿车59辆,客车4辆,越野车4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82万元,用于67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执行公务活动及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指导、文旅执法检查、文旅设施建设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估、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四川旅游执法总队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0.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3.26万元(同口径比较),下降14.8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627.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保险、燃油、办公及专用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6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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