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现将四川省体育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向社会公布,请予监督执行。

附件:《四川省体育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四川省体育局          

20231220        


附件

四川省体育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

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

主体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1

行政许可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五条

群众体育处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健身气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当事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2

行政许可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1.《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第七条
2.《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3.《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体育产业处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当事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三条;
3.《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3

行政许可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七条

竞技体育处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当事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格复审,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4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3.《四川省体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体育产业处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当事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4.《四川省体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5

行政许可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青少年体育处/群众体育处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当事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
3.《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个责任体。(下同)

6

行政处罚

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2.《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青少年体育处/群众体育处

1.立案责任:发现运动员、教练员或裁判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法制审核责任: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恰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等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5.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执行责任:督促被处罚人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3.《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7

行政处罚

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青少年体育处/群众体育处

1.立案责任:发现运动员、教练员或裁判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法制审核责任: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恰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等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5.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执行责任:督促被处罚人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3.《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8

行政处罚

对实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六十二条;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4.《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体育产业处

1.立案责任:发现存在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实施违规行为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法制审核责任: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恰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等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5.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执行责任:督促被处罚人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4.《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9

行政处罚

对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引诱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向运动员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竞技体育处

1.立案责任:发现兴奋剂违法行为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法制审核责任: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恰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等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5.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执行责任:督促被处罚人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0

行政处罚

对彩票代销者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体育产业处

1.立案责任:发现彩票代销者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法制审核责任: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恰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等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5.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执行责任:督促被处罚人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3.《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1

行政处罚

对登山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违规攀登山峰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体育产业处

1.立案责任:发现存在违规攀登山峰活动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法制审核责任: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恰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等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5.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执行责任:督促被处罚人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3.《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2

行政确认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五条

群众体育处

1.受理责任:依法依规按程序受理有关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查验。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推荐决定。不准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加大信息公示力度,采取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对进行监督检查。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2.《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3

行政确认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九条

竞技体育处

1.受理责任:依法依规按程序受理有关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查验。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推荐决定。不准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加大信息公示力度,采取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对进行监督检查。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4

行政检查

对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一条

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青少年体育处/群众体育处

1.检查责任:检查应按有关程序进行,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检查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
2.审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资料、调查程序、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告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辩申辩
4.决定环节:根据违法事实以及当事人陈述意见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应组织集体审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5

行政检查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运动枪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射击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竞技体育处

1.检查责任:检查应按有关程序进行,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检查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
2.审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资料、调查程序、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告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辩申辩
4.决定环节:根据违法事实以及当事人陈述意见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应组织集体审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射击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追责情形:
《射击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6

其他行政权力

对违规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处理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群众体育处

1.处置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追责情形: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7

其他行政权力

对体育组织违规行为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条

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青少年体育处/群众体育处

1.处置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18

其他行政权力

对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竞技体育处

1.处置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九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28-866233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