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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
2.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3.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4.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5.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
6.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