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体〔2021〕6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
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发展十条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2021年9月15日
四川省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发展十条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50号),推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加快建设发展。结合《四川省体育服务综合体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川体发〔2019〕34号),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商业综合体融入体育元素,充分利用屋顶、室内公共区域、公共广场等空间,设置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轮滑场、羽毛球场等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市(州)、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内健身场地设施向社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对开放服务覆盖群众广、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经省体育局评审后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体育服务综合体项目在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中,对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缺少部分非主要材料或非主要材料有瑕疵的进行容缺受理和审查。除法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外,市(州)自行设立的各类通知书、审查意见等一律取消。对可以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在规定办结时间内加快办理速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土地供应保障。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可以划拨而市场主体要求有偿使用的,也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纳入重点保障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计划指标。
四、不断拓展建设渠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获取建设用地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在不破坏生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峡谷、草地荒漠等地貌建设可开展冰雪、山地、航空、漂流等运动项目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五、加快建设体育公园。鼓励各地依据相关标准,在现有公园中规划建设健身步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的体育公园,经省体育局评审后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六、加大废旧房屋改建力度。对使用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兴办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土地使用可依法享受五年内土地使用权类型可暂不变更的过渡期政策。
七、支持体育企业升规入统。2022年1月1日后,新发展为规模以上体育企业并纳入全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的,将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八、加大税收金融支持力度。严格落实支持促进文化体育业发展税收相关政策,大型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探索建立银政企合作共担机制,出台“体育贷”等体育金融产品,通过分担贷款损失和补助融资成本的方式,破解体育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九、合理减轻水电气能源费用负担。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型体育场馆类体育服务综合体通过市场化协商方式减轻用水、用电、用气负担。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用电价格。
十、强化资金奖补措施。对被评为四星级体育服务综合体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四川省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发展十条政策》自10月14日以后施行,有效期为8年。
附件:体育服务综合体概念及类型
体育服务综合体概念及类型
类型 |
细分类型 |
描述 |
体育场馆型 |
竞赛表演主导型 |
以大型体育场馆为载体,以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大型商业会展服务、大型文化表演服务为主导。 |
全民健身主导型 |
以中小型体育场馆群为载体,以全民健身服务为主导,具备举行中小型体育赛事活动和商业会展的能力。 |
|
商业空间载体型 |
体育服务主导型 |
以体育为商业空间载体的主题元素,以体育服务为主导,包含休闲、娱乐、文化、餐饮、健康、商业等元素。 |
体育服务导入型 |
以商业综合体为载体,在商业空间中导入体育服务功能,提供健身休闲、体育培训等服务。 |
|
户外运动休闲空间型 |
体育旅游型 |
以自然生态资源、户外运动休闲设施、户外运动营地等覆盖的空间为依托,以体育旅游为核心业态,涵盖山地户外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冰雪运动等运动项目。 |
健身休闲公园型 |
以各类体育公园覆盖的空间为依托,主要为市民提供健身休闲服务。 |
|
运动康养型 |
以康养资源等覆盖的空间为依托,基于一个或几个运动项目,以康体为核心服务内容,涵盖康养、休闲、度假等相关业态。 |
|
其他类型 |
未涵盖在上述类型中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
体育服务综合体指依托体育场馆、商业空间、户外运动休闲空间等载体,以体育服务为核心,有效组合体育、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业等功能,且各功能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相互裨益的多功能、多业态、高效益体育消费集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