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招商公告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授权九寨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对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招商。凡符合本项目招商要求的投资人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管单位:九寨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名称: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九寨沟县
(四)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五)项目招商方式:专家评审
本项目按照建设内容划分为2个标段招商,每个投资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资申请,原则上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选资格(详见招商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19年3月底,从签订协议之日起10天内必须开始建设。
(六)项目投资规模:3600万元。
(七)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财政已到位资金1500万,后续500万待项目绩效评价后,视实际到位情况而定);
2.地方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可以以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使用权的形式);
3.第一标段企业自筹900万元;第二标段企业自筹500万元。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记录;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能力。
(四)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运营项目的资源整合能力。
(五)企业持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的细化实施方案。
(六)本次招商采用分标段招商。企业可独立或组成联合体参加招商,每一个标段报名企业达到三家及以上可组织专家评审。
三、投资人确定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方式招商,按照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后,提交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点及方式
在九寨沟县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214办公室现场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也可通过jzgsw@163.com电子邮箱索取《招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提交《投资申请书》、《投资报名表》;
4.企业简介(含实施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审保证金
1.投资申请人报名后,需缴纳评审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方可参与评审。保证金须由投资申请人企业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九寨沟县财政往来资金专户。
户名:九寨沟县财政局国库股往来资金专户
账号:22602601040000207-0000000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九寨沟县支行新城区分理处
(注:转账时请备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家评审招商保证金)
(四)投资考察
企业如需考察该项目相关情况请自行前往九寨沟县考察。
(五)专家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6日(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六、联系咨询方式
(一)联系单位:九寨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联系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6号楼214室
(三)联系人:
欧女士:0837-7725543,18090437889;
何女士: 0837-7725523,18728207770
电子邮箱:jzgsw@163.com。 七、本公告由九寨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八、附件1: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招商方案
附件2: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招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