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实施方案 |
来源:南江县旅游和商务局发布时间:2019-05-07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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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7〕13号)精神,为实施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全县农村的推广运用,提升南江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传统商贸流通和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力度,增强我县农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创造示范和带动效应,特制定南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脱贫攻坚的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促进我县农村产品上行为主攻方向,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机制,依托南江县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与优质丰富的农特产资源,完善农村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一批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上经营,建设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建设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速商品流通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创业增收,助推精准扶贫,实现脱贫奔康。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体。政府主要通过创新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促进资源整合、搭建公共平台等,积极引导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投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的主体地位。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优化布局,分步实施。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结合我县的发展定位,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区域示范先行,建设分段实施的工作要求,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扎实推进电商基础设施、网络网点、公共服务中心等内容建设。 (三)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充分利用现有流通资源和电商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推动农村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不断健全农村电商发展体系。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重点在农副加工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领域取得突破。 (四)把握精准,助力扶贫。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本领。 (五)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实施目标 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南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全县基本形成具备促进农村电商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完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基本建立农村电商市场化物流解决方案;积极探索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初步形成农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及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农产品供应基础设施,并在商业模式、网络销售额、促农增收等方面形成初步成果;初步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出台促进和规范政策,总结典型、提炼宣传;推动合作社、生产企业、生产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网络销售,带动一般农户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网络销售水平;带动农村就业和创业;通过电商提高贫困户收入;推动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构建南江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将我县建设成为全省电子商务强县。 (一)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1、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要制定和应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建设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及相应农产品溯源系统,实现农村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配送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采集应用。制订并应用不低于35个骨干农特产品和生产流通标准,挖掘不低于35种特色商品成为网络营销品牌,组织不少于2场大型农产品上行活动,基本建立县域骨干产业骨干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基本实现一品一码。建立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 2.电商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县域骨干产品建立10个电商扶贫示范基地,要做好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建立农产品分级分类标准,建设分选、包装、贮藏、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购置预冷设备、冷链车,建设冻库、气调库,鼓励全程冷链物流;建设或改造10个农产品净化、修整、晒(烘)干、剥皮等初级加工基地;建设生态旅游资源信息服务示范项目,完善“掌上南江”生态旅游信息发布、网上订餐、订房、订特产等功能。到2019年底,全县50%以上的建卡贫困村建立电商扶贫服务和物流配送点,对全县建卡贫困村全辐射,实现电商助力脱贫人数2500人以上。 3.县、乡镇、村农产品上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县级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中心,购置安检设备、叉车、托盘,建立县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10个电商物流中转站,依托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点,开展入村收、送货双向物流服务,乡镇快递物流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物流配送服务站点覆盖面达到80%,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的开放度和共享水平。 (二) 电商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电商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建设1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产品培育、营销、信息和人才培训等产品供应链管理及服务。支持10家有特色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电商示范,规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5%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基础年均增长40%以上,实现县域电子商务交易额10.5亿元以上,本地城乡居民有网络购物行为的比例同比提升50%以上。全县有35个特色农产品实现网上销售,农副产品、民俗产品、生态旅游服务网络零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50%以上。本地快递物流发货量同比增长40%以上。 2.乡镇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新增28个乡镇和200个村电商服务站点,乡镇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含电商物流站点) 建设,完善仓储配送、代收代缴、代买代卖、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并为贫困户建立农产品收购台账,电商服务站点(含电商物流站点)在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 (三)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育 通过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制定电商人才培训培育( 含建档立卡贫困村)计划、方案,面向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普及性培训和电商创业人才系统培育,重点针对农产品上行开展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电商培训累计9000人次以上,其中普及培训7000人次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2000人次以上。深入开展电商培训校企合作,把小河职中、县职中建设成电商培训基地。通过“基础培训+专业培训+网络培训+实操指导+跟踪服务”,让基层服务站点和电商创业人员能够基本掌握电商服务技术要领,不断增强电商增收致富能力。 四、实施内容 (一)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和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制订并应用不低于35个骨干农特产品和生产流通标准,挖掘不低于35种特色商品成为网络营销品牌,包括包装创意设计方案、线上线下营销方案等。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投资:130万元(企业自筹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 建设方式:招标或比选确定 ⑵组织不少于2场大型农产品上行活动。大型农产品上行活动指在省内市外、省外市外或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县内大型农产品上行活动,每次活动生产类、商贸类骨干企业不少于10家,知名电商平台类企业不得少于3家。 建设期限: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投资:470万元(企业自筹(含参展企业)1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200万元)。 建设方式:专项方案报县政府按决策程序审定。 ⑶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基本建立县域骨干产业骨干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基本实现一品一码。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投资:8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 建设方式:招标或比选确定 2.电商扶贫示范建设项目 ⑴建设10个电商扶贫示范基地。围绕县域骨干产品建立10个以上电商扶贫示范基地,要做好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建立农产品分级分类制度化标准,建设分选、包装、贮藏、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购置预冷设备、冷链车,建设冻库、气调库,鼓励全程冷链物流。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投资:830万元(企业自筹38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5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建设方式:县政府出台电商扶贫示范基地申报标准,相关企业根据条件申报,按程序验收后以奖代补。 ⑵建设10个及以上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基地。建设或改造10个农产品净化、修整、晒(烘)干、剥皮等初级加工基地。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投资:380万元(企业自筹23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 建设方式:县政府出台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基地申报标准,相关企业根据条件申报,按程序验收后以奖代补。 ⑶生态旅游扶贫信息服务示范项目。完善“掌上南江”生态旅游信息发布、网上订餐、订房、订特产等功能。生态旅游服务网络零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50%以上。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投资:110万元(企业自筹6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 建设方式:招标或比选 3.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⑴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县级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中心,购置安检设备、叉车、托盘,建立县域物流信息平台。并负责衔接乡镇、村级服务站点营运线路统筹规划、确保实现有序、及时、安全的目标。 建设期限: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 项目投资:440万元(企业自筹23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10万元)。 建设方式:股权投资。 ⑵在片区重点乡镇建设10个电商物流中转站,购置叉车、托盘、分拨设备等。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 项目投资:120万元(企业自筹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 建设方式:整合供销社或邮政分公司资产资源,经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 (二)电商服务体系建设 1.升级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1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农特产品和网货展示中心、培训中心,大数据中心、电商创业服务中心、创客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运营管理。为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产品培育、营销、信息和人才培训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服务。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 项目投资:700万元(企业自筹4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 建设方式:招标确定 2.乡镇村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项目。新增28个乡镇和200个村电商服务站点,乡镇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含电商物流站点) 建设,完善仓储配送,代收代缴、代买代卖、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并与贫困户建立农产品收购台账,电商服务站点(含电商物流站点)在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 建设期限: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 项目投资:900万元(企业自筹4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 建设方式:招标确定 (三)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通过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制定电商人才培训培育( 含建档立卡贫困村)计划、方案,面向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普及性培训和电商创业人才系统培育,重点针对农产品上行开展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电商培训累计9000人次以上,其中普及培训7000人次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2000人次以上。建立电商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基地。 建设期限: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 项目投资:240万元(企业自筹4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 建设方式:招标确定 五、选择综合示范承办单位的工作程序及信息公开措施 (一)明确标准 为更好的推动综合示范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本县项目承办单位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注册的电商企业或企业法人。 2.具备承办项目所示经营范围。 3.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有与之相适应资质的机构。 4.注册资本金额达到拟财政资金支持标准100%及以上。 5.没有违法不良记录。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所必须达到的其它标准。 (二)评估论证 对我县编制的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实施方案中的拟实施项目,进行论证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专业人士参加,对项目单位提报项目的程序、实施过程、资金投资和进度效果等予以评估论证,并确认评估结果。 (三)政府采购 根据项目发展节点需要,业务单元需要选择综合示范承办单位;项目承办单位的选择,严格依照执行四川省、市、县(区)2016年—201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及招投标实施条例,采用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承办企业或单位。与中标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起草合作合同,然后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报批合同;在县域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栏及在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场所或媒体发布承办单位名单。 (四)信息公开措施 为确保选择综合示范承办单位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将推行以下信息公开措施: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必须实行专家论证制度,未通过专家论证的招标文件,不得开展招投标活动; 3.参加项目论证会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标活动;凡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会影响到招标、评标工作公正性的社会关系,应回避; 4.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公开招标要求及准入条件、评标办法及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 5.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已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设立线上线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 定期现场查看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记录存档,注重项目承办质量,若发现弄虚作假、项目质量、资金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将依纪依法处理。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工商质监局、旅商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县委农委、经信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销社、邮政分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订全县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审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和商务局,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个乡镇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 (二)落实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定南江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办法,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同时,确保在项目实施期内地方财政配套电子商务扶持资金300万元。探索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协调县直有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县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和典型人物,营造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结合春耕生产、夏收夏种、逢年过节等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加强电商知识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标语、大型标识牌等多种方式营造“全域电商、全民触网、全企入网”的浓厚氛围。调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媒体报道、论坛、沙龙、竞赛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广泛地宣传电子商务基本知识、商业模式、成功案例等内容,提高全民认知水平,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自觉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推荐并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优秀网站、成功创业案例,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探索南江农村电商模式和典型经验,争取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严格督查督办 把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乡镇和部门在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编制和完善电商统计指标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状况;建设电子商务统计网上直报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动态信息数据库,做好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工作,为规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规范行业监管 开展市场调研,建立符合县情的农村电商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建立面向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发挥市场监管、税务、工商、商务、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中的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个体网店、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责任,守法经营,加强自律,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积极筹建南江县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 (六)完善制度建设 引入专家评审机制,确保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科学严谨,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合理,逐项落实工作方案各项目标。建立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定期现场查看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记录存档。邀请国家级示范县绩效评价专家对资金使用方向、使用程序规范进行把关,尤其是票据、合同的规范性。严格按商务部和省厅规定,与每个财政补贴项目的承办单位签署承诺书,要求其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开发数据接口,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 (七)强化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已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设立线上线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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