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努力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先行区,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主要开放型经济指标位居内陆自贸试验区前列,建成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先行区。
根据《意见》,四川将采取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创新、构建公平开放的投资管理制度、完善外籍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制度、探索构建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推动重点产业开放发展制度体系、加强组织保障等6方面共23条举措,推动四川自贸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
塑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在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将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综合保税区设备零配件便捷监管、综合保税区一线进区货物“即到即入”、出入境特殊物品“关地协同”等监管模式探索。同时,将创新税收管理服务机制,在企业自愿基础上,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争取“即买即退”等便利化试点。
如何构建公平开放的投资管理制度?《意见》提出,一方面,要塑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及时清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另一方面,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并探索数字环境下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侵权执法、维权援助等新路径和新模式。
争取第七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
在完善外籍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制度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急需紧缺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等来华工作,落实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政策便利化措施。对境外高端人才设立进境物品审批专用窗口、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物品审批和通关手续。争取川渝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联动。
《意见》明确,将探索构建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制度体系,并分别就航空、铁路、航运、公路等领域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要提升国际航空枢纽能级,积极争取包括第七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拓展完善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网络,支持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据悉,第七航权指的是本国的民航飞机可以在本土之外的其他两个国家间接载乘客、运载货物,不用返回本国。要完善国际铁路运输体系,提升成都国际铁路港口岸运营能力,建设青白江国际枢纽供应链服务创新中心,共建中欧班列(成渝)一体化运价机制,持续加强川渝两地在统一品牌、资源共享等方面合作。要增强长江上游航运枢纽功能,支持泸州港、宜宾港临时开放口岸提能升级,联动重庆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优化长江内河口岸进口货物“极简通关”模式。要拓展国际公路运输网络,与重庆联动探索西向欧洲和中亚、南向东盟国家跨境货物运输,建设国际公路货运中心。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债券
《意见》提出,将健全推动重点产业开放发展制度体系。其中,在跨境金融方面,将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债券,推动降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门槛。在生物医药产业方面,则将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试点,争取增设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争取对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开展保税仓储。以及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坚持风险可控的原则,鼓励境外资本参与投资医疗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加强组织保障,完善自贸试验区与协同改革先行区协同推进机制和保障体系,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政策叠加、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