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外开放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综信处发布时间:2024-06-12阅读:
  

开放领〔20241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对外开放暨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6月6日         

(本文有删减)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川府发〔2023〕16号)要求,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贸易便利、产业集聚、金融创新、政府治理、法治服务五大重点领域,开展首创性、集成性、差别化探索,努力将四川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领航四川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到2027年,新设企业累计超过16万家,货物进出口超过4500亿元,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省比重保持30%以上,探索80个以上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开放型产业集群有效构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开放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实施贸易便利领航行动

(一)提升通关监管效率

1.推动成都国际铁路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扩区改造,支持将铁路中心站纳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推动成都国际铁路港综合保税区与铁路港口岸“区港联动”,先行先试进出口货物在口岸与综保区之间“直通直转”。

2.深化铁路口岸进出口货物快速通关模式改革,支持场站经营主体、铁路中心站、班列公司等全链条业务方加强物流协同组织与信息对接,扩大进出口货物铁路快速通关应用。

3.推动多式联运通关监管改革,加强不同类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叠加、业务协同。

4.推进国际公路运输通关一体化,对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车辆整柜及零担拼箱业务实现优化报关、监管物流路径规划、沿途通关实时追踪。

(二)推动智慧港口建设

5.创新“智慧互联”通关模式试点,探索实施“多点交运”“空侧内转”等物流新模式,提升空港货物运转效率。

6.深化“智慧陆港”建设。逐步打通海关、班列及场站间涉及班列计划、发运、集装箱入场、查验、放行等数据壁垒,实现数据集成交互。升级国际班列订舱系统,新建智慧关务系统等功能子模块,推广应用“智能云分流”等全流程无纸化运作模式。

7.全面推进水运港口全流程无纸化运营管理,支持建设5G智慧口岸。

(三)深化“关地协同”监管创新

8.升级生物医药研发供应链服务平台。深化一体化协同监管系统运用,提升监管信息共享质量。

9.引入院士级专家团队,关地共建高水平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专家库。

10.修订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出入境“白名单”企业(机构)管理规程。支持加强“白名单”企业培育。

(四)便利国际展品出入境

11.为重大国际展会制定“一展一策”监管服务方案,提供通关指引、设立绿色通道、就近开展验核等便利化措施。

12.支持主办方为参展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担保方式,除另有规定外,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13.对仅供展会展示的医疗器械,不涉及研制、生产、经营、销售及使用的,免予提供注册或者备案证明,指导企业运用监管证件联网核查V2.0的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校核功能。

(五)提升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14.提升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物流、金融等方面的业务协同水平,推动与自贸试验区内的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推进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与“单一窗口”互联。

15.升级“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开发加贸智能核销分析、外贸企业数据服务移动应用等功能。开展“双线助企万里行”活动,扩大“单一窗口”应用覆盖率。

16.深化川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探索与广西、云南等省建立跨区域共享数据和协同业务。

(六)拓展国际物流体系

17.提高国际班列多通道保障能力、多元化服务品质,确保开放通道拓展与外向型企业扩大市场、配置资源高效协同。完善集装箱共享、铁公多式联运等国际陆港基础性功能,做强成都国际班列集结中心。研究制定南向国际班列、长江班列运行扶持政策,推动“四向”国际班列齐头并进。

18.建设四川(成都)国际公路货运中心,探索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发展。

19.建设四川省国际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全球物贸服务平台)、四川省外综云服国际贸易物流供应链数字化服务平台。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合作秘书处联络员会议”,打造“东盟+欧洲”交流合作平台。

20.推动加密和新开国际货运航线,加快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运航线网络布局。积极招引航空物流企业,引导设立区域总部或转运中心。

21.争取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

(七)健全绿色贸易服务体系

22.探索建立四川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四川电网碳排放因子测算结果。针对动力电池产品开展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研究并探索制定标准。

23.争取海关总署标法中心低碳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落地建设,搭建低碳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国际磋商平台,开展涉碳规则信息预警、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等工作。

24.建设水运“绿色走廊”。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探索开展新能源产品“公水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实现集疏运方式低碳化。加快港口运营和管理低碳化,减少航运物流碳足迹,打造低碳港口。

三、实施产业集聚领航行动

(一)推动发展数字产业

25.推动制造业“智改数转”。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组织“数字赋能深度行”活动。开展省级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试点。推广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标准(DCMM)。

26.推进“千行百业+AI”行动。组建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联盟。在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支持企业在深度合成算法和行业大模型领域加快突破。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场景应用,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四川)。争创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

27.深化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提升游戏创作生产导向把关能力,缩短游戏版号获批时长,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创作生产引导、出版预审监管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四川游戏创新发展中心建设。培育成都外向型数字出版产业集群。

(二)便利跨境电商经营

28.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推进跨境电商“前店后仓+快速配送”模式在重点商圈落地。引导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跨境电商直播基地。

29.支持跨境电商二手车出口商转型为垂直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做强航空产业创新链

30.支持建设中国民航适航审定中心成都机载设备审定分中心,创新开展符合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CTSO)设备和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设备审查任务。

31.支持建设大飞机高原研究中心。

32.支持有条件的航空企业开展飞机维修制造、拆解自动化、环保拆解等科技创新,打造飞机循环再利用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示范。

(四)扩大“保税+”政策覆盖面

33.探索在综保区外、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保税维修。

34.支持生物医药行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研发业务。

35.支持综保区企业发展保税再制造产业。36.深化跨关区保税维修协同试验,拓展维修产品种类、扩展合作区域。

(五)降低汽车平行进口合规成本

37.加快完善整车进出口检测实验室、CCC认证检测实验室功能,搭建进口汽车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平行进口汽车检测、认证“到站办”“一站式”服务。

(六)拓展铁路运输带电产品运输范围

38.按规定推进便携式电脑、移动电源等消费型锂电池货物铁路运输,及时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等动力型电池铁路试运。

(七)加强医学前沿技术研究应用

39.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前沿技术创新,开展干细胞、体细胞等临床研究。争取在前沿医学中心试点应用国外已上市国内未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争取将符合医疗技术准入要求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按规定转化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0.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管理试点。

41.争取增设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

四、实施金融创新领航行动

(一)拓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功能及金融属性

42.鼓励银行机构参照海运提单下金融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将风险可控的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可接受的单证,为外贸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信用证开立、进出口贸易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加大中欧班列(成渝)多式联运“一单制”及相关场景应用,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创新签发成渝统一提单联运单。

43.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铁路合作组织等合作,围绕铁路运输(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数字化及相关供应链金融创新等,深化成渝联动,探索构建陆上贸易物流金融新规则。

(二)深化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44.探索在自贸试验区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应用。

45.争取国家支持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落地。

46.深化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融资金额从500万美元提升至1000万美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实施范围。

47.争取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

48.依托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拓展行动,推动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扩面提质增量。

49.探索建立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

(三)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50.鼓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积极运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促进高水平技术、高层次人才与创新资本深度融合。

(四)推动外籍人士在川消费便利化

51.进一步拓展外卡使用和移动支付、降低外卡刷卡费用、提升入境人士账户服务、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构建“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支付服务体系。

52.推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扩大“即买即退”购物政策商店数量,提供数字人民币、信用卡等多种退税结算方式。打造离境退税街区。

五、实施政府治理领航行动

(一)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服务

53.全面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定期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服务外资企业政企对话会,回应解决外资企业困难诉求。

54.在自贸试验区推广为境外投资主体提供在线实名认证服务,开通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网办服务。支持区内登记机关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55.选取部分行业先行先试“综合许可,一证准营”。

56.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在部分电子电器、汽车领域开展强制性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引导认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CCC认证时,可采用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予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

57.建设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式增值服务。

(三)完善信用监管模式

58.积极拓展“信易+”运用场景。

59.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应用。

(四)加强贸易壁垒应对指导

60.依托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中国贸促会四川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发布贸易壁垒预警信息和贸易摩擦应对研究报告。动态更新重点国别市场贸易指南。

61.开展贸易摩擦应对专项培训,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和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运用世贸规则应对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

(五)有序促进数据要素流动

62.推进数据交易所建设。建立数据交易信息披露、安全审计、过程管控、交易结算、安全管理等规则。

63.指导区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要求,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根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多种模式共存的网络数据安全流通体系。

64.突出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等领域及敏感节点,探索构建数据保护能力认证体系。

(六)强化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65.实施成都高新技术、泸州白酒产业等人力资源支持综合试点。

66.支持成都高新区打造“中国西部猎头谷”和“国际化引才基地”。

67.稳慎研究探索“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编制工作。

68.争取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川渝联动。

六、实施法治服务领航行动

(一)构建法治服务生态圈

69.建强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推动筹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有效运行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公证研究院、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招引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构建“核心产业层+关联法务层”生态圈。

70.建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都国际仲裁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和“一带一路外国法查明(西南)中心”。

71.争取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入驻区内,推动打造区域国际仲裁中心。

72.鼓励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引入境外调解员、仲裁员。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73.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建设知识产权法庭。

74.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建设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办理中心,实现一站式维权。

7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发布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

76.在区内建立“四川公安知识产权云警务建设”警企协作机制和“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提醒制度”。

(三)落实竞争中性原则

77.探索构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

78.持续清理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在工程招标领域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在政府采购领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四)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

79.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80.在区内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实施智慧监察。鼓励开展国际劳工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培育基层劳动关系服务站点。

四川省对外开放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谋划,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四川自贸办要完善研究调度、案例发布、成果交流、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对实施“对标领航行动”中探索出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表扬先进,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强化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认真推进本领域重点任务,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大问题提请研究。自贸试验区片区、协同改革先行区所在地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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