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促进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三品一创”消费提质扩容工程,加快培育“蜀里安逸”消费品牌,实施“活动+载体+政策”三轮驱动,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力发展服务消费。2024年,力争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规模突破2.8万亿元,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彰显经济大省全力拼经济、奋勇挑大梁的使命担当,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创新开展“2+20+5+3”消费促进活动
(一)举办标志性促消费活动。举办第三届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组织采购商产销对接,培育国际、品质、绿色三大消费,持续打造熊猫消费节IP。抓住岁末年初重要消费节点,举办“迎春购物月”,开展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措施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乐购全川”促消费活动。结合时令特点,聚焦“蜀地悦春”“里夏嗨夜”“安享秋荟”“逸趣乐冬”四季主题,围绕每月消费热点,有序推进“乐购全川”系列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体育局)
支持举办10个重点活动。加强部门联动,聚焦汽车、家居等传统消费,文旅、体育、康养等服务消费以及乡村振兴等,举办“味美四川”川派餐饮汇、川货电商节、文旅消费季等10个重点活动,市场化举办消费促进活动2万场。(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协同打造10个品牌活动。通过加强指导、强化激励等方式,引导各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消费品牌,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支持打造成都“十二月市”、德阳“悠然至德”等10个消费促进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
(三)开展“天府有礼”省外市场拓展活动。赴北京、广州、重庆、上海、杭州等5个重点城市,组织“天府优选”广州行、“天府乡村”公益品牌产品浙江行等活动,借助全国知名酒业博览会、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重点展会,利用四川特色产品北京、杭州展示展销中心,推动优质川货进机关、进商超、进市场、进社群。(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联动重庆举办2024“成渝双城消费节”,配套举办川渝老字号惠民嘉年华、川渝农批市场联盟产销对接大会,打造“成渝消费”全新IP。支持泸州、遂宁、乐山、广安、达州等市与毗邻的重庆区(县),互动参与或举办地方特色展会、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联动大型平台企业开展网络消费促进活动,实施川茶线上市场拓展行动。邀请头部MCN机构、电商主播开展直播带货四川专场。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四川消费帮扶网等平台助力帮扶产品产销对接,拓展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四)开展“川货链全球”活动。依托经贸交流活动,在中亚、东南亚、南美洲等3大重点区域,组织“天府优选”推介会、特色商品展等活动,推动川酒、川茶等消费精品海外拓展。(责任单位:商务厅)
支持举办跨境电商进口嘉年华、第三届西部跨境电商博览会等系列活动,集聚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和供应链资源,推动跨国零售企业扩大消费品进口规模、丰富消费供给。(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
利用“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德国柏林消费类电子展、西班牙优质食品及酒饮料展等40场境外消费品展会,组织超5000名采购商和参展商,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促进消费载体提能升级
(五)打造消费新场景。巩固提升首批消费新场景,引导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深化商旅文体康融合,新培育40个“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10个体育消费新场景。打造15个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商务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六)推进城市消费载体升级。推动支持成都加快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108项重点工作落实。积极争创国家新消费品牌创新城市,加快创建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体育消费活力城市。实施标志性商圈“三级百圈”提质行动,打造世界级、都市级、区域级标志性商圈100个,争创第三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新评定10条省级高品质示范步行街,争创新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积极发展首店经济,力争全年引进各类首店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七)改善乡村消费流通基础。评选30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争创新一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开展物流共同配送,畅通城乡流通节点。开展“川字号”农产品市场拓展,助力农产品上行。深化“交商邮供”合作,推进“川货寄递”,推动农村电商站点优化整合。(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四川邮政管理局)
四、促进消费环境优化提升
(八)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打造1万个放心舒心消费单元,持续提升12315平台数据质量,落实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扎实开展“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在商务、文旅、交通、金融等领域,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省委金融办、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九)提升跨境消费便利度。引导相关支付服务主体持续拓展境外钱包、外卡绑定等支付产品和服务。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等涉外重点区域探索设立支付便利化综合服务区。及时兑现提升外籍人士在川消费支付便利度“6条”措施。支持成都春熙路、乐山王府井—华联打造离境退税街区(商圈)。推动在峨眉山、九寨沟等热门景点,成都交子公园、东郊记忆等热门商圈,打造多语种服务示范场景。举办重要国际展会、重大文化赛事等活动期间,开设出入境查验专用通道,提供24小时加急签证、多语种等服务。(责任单位:人行四川省分行、商务厅,省委金融办、公安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四川边检总站)
(十)强化消费环境认定评价。建立“蜀里安逸”消费品牌认定体系。将消费促进政策制定、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内容。开展全省国际消费竞争力指标评价,发布全省国际消费竞争力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
五、促进消费政策效应释放
(十一)用好用足已有政策。推进我省恢复和扩大消费“22条”、支持成都加快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4条”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二手车销售奖补政策。落实入境旅游激励办法,及时兑现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和旅行社“引客入川”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二)制订新一轮政策。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研究制订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的政策措施。围绕“换新+回收”,制定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五进”,出台高质量发展汽车后市场的总体方案。研究制订支持川菜创新发展、会展高质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打造特色消费场景,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坚持与中央财政支持政策联动,统筹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聚焦重点消费领域和川酒、川茶、川菜、川丝绸、川药材等“川字号”特色产品,发放“蜀里安逸”消费券。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用好“服保贷”“体育贷”“文创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支付服务主体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构建投资与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活动举办、场景融合、政策制定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商贸流通、文旅、体育、康养等行业龙头企业的重点监测调度机制,探索服务消费统计核算体系,确保消费运行稳定向好。加强全省消费市场监测预警,加快推进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统筹消费促进与安全生产,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行业商协会,提升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的水平。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财政预算,突出经济效益,反对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等现象。
附件:1-1.消费促进年“22053”活动清单
1-2.参加的国家级展会活动清单
1-3.共同举办的川渝消费促进活动清单
1-4.组织参加的境外消费类展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