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3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法规处发布时间:2024-07-03阅读:
  

川商函〔2024120

梁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四川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33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同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四川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我厅作为联席会议的19家成员单位之一,协同推进四川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事宜。在我省联席会议指导推动下,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各项重大任务在川落地落实,与重庆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合作持续深化,通道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在联席会议指导下,会同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班列开行工作,支持运营主体做好外贸货物的组货工作,共同研究组织货源、强化省内资源统筹、减少省内开行主体间的非正常竞争问题。

二、关于“加大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厅持续提升末端商贸流通效率。去年以来,先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22023年共争取到4.9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通过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整合物流配送企业,优化城乡物流配送线路,改造提升寄递物流处理中心,优化整合各乡镇网点,打造物流配送团队,进一步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商贸共配体系,加快推动“交商邮供”快速融合。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建有县城商贸中心455个,覆盖率达到88.5%;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70个,覆盖率达90.16%;乡镇商贸中心3087个,覆盖率达79%;村级便民商店约11万个,覆盖率70%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获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市、县,根据当地产业分布,在县城升级改造县级物流中心,配备共同分拣设备,开展统仓共配,提高全县快递物流分拣和配送效率,降低县乡村物流成本,打通流通“最后一公里”。

三、关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建议。

今年上半年,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支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明确将在口岸降低民营企业物流成本,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降低民营企业仓储成本,明确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技术服务等民营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运营,对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按其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等。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加快推动出台南向国际班列培育政策,加密四川至北部湾港铁海联运班列开行频次,稳定开行中老、中越国际铁铁联运班列。支持南向通道省级运营平台发挥各市(州)和通道运营企业优势,统筹全省南向班列开行、货源组织和品牌建设,扩大四川南向贸易规模,提高货源集结规模与班列运行效率。

衷心感谢您对优化四川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商务厅

202471

(联系人:李歌联系电话:028-832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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