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0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发布时间:2024-07-12阅读:
  

川商函〔2024126

胡裕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的建议》(第050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四川将发展夜间经济作为推动消费升级、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重要抓手,立足夜购、夜游、夜食、夜娱、夜展、夜健等多个维度,通过出台政策、资金支持、示范带动,让夜间经济成为促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的有力支撑。1-5月,全省累计实现社消零10979亿元、规模居全国第6位,同比增长5%、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预计1-6月全省社消零同比增长5%,有望保持高于全国。

一、关于提供摊点入市经营便利、合理增设部分临时摊点、提升便民市场覆盖率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一方面,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方式,推广使用营商通云地图等掌上服务平台,健全个体工商户在线办、就近办、异地办服务体系。降低摊点准入成本,引导摊点入市经营,提供摊点入市经营便利。另一方面,释放经营场所资源,根据城区状况、市民需求不同,在公园广场、商业街区等适度有序放开摆摊经营,增加临时夜间摊点供给,有效提升了便民服务半径覆盖率,让流动商贩从游击队员找到属于自己的根据地。下一步,将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深化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和在条件范围内最大化释放经营场所资源,为夜间摊点经营提供便利。

二、关于规范夜间经济市场主体经营秩序

近年来,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生,在夜间经济等市场新业态的执法过程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探索服务型执法模式,畅通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以包容审慎态度进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根据市场主体存在危害行为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批评、查处、取缔。激发市场主体自觉履责尽职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下一步,将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把服务意识贯穿于夜间经济等新业态的执法全过程中,全力为夜间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关于加大本地特色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发挥自身特色、深度发掘精神文化价值发展夜间经济

近年来,商务厅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夜间消费的同时,引导各地立足自身禀赋、本地特色和精神文化价值的发掘,在此基础之上加大宣传,坚持推动夜间消费特色商圈、商街与精神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打造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成都结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具有老成都、蜀都味、国际范特色商圈的夜间经济。恐龙之乡自贡以盐、龙、灯、食四张名片为特色,从夜购、夜食、夜游、夜娱、夜行、夜宿等六个维度发展夜间经济,指导商业街区完善功能,实行一街、一策、一方案,推动夜间消费融合发展。

下一步,商务厅将持续支持全省夜间经济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夜间经济项目申报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和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项目,引导全省各地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思考谋划,创新发展夜间经济。                          

四川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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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谭顺心,联系电话:028-8323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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