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市加快创建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
来源:川观新闻发布时间:2020-12-19阅读:
  


川观新闻记者陈碧红

12月18日,记者从全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四川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3-5个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并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出经验、三年达目标”的要求,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确保2023年底前建成示范区。


“开展全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是我省把握发展大势、立足四川实际创新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要求和对外开放内涵有机结合起来,对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省商务厅副厅长于滨说。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全域开放”战略,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的对外开放法规政策体系、便利自由的贸易投资环境体系、公正严明的涉外法律执行体系以及保障有力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此次我省确定成都、绵阳、遂宁、眉山、资阳5个市级政府为首批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单位,就是冀望能够在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法治服务保障、参与国际规则塑造等方面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并向全国复制推广。

为确保科学、公平、公正确定试点创建单位,日前省商务厅制定了《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评审方案》,从四川省立法专家库、四川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名单》中优选5名熟悉涉外法治建设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成都、德阳、眉山等8个申请创建主体的申报材料以及陈述答辩情况进行了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省商务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试点创建的5个市,对外开放发展基础较好,法治建设比较健全,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潜力,可在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工作中提供法治化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另据了解,为体现创建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结合各地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省商务厅还编制了《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基础要求与鼓励创新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创建命名单位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跟踪督查。对工作滑坡并经整改仍达不到创建标准的示范创建命名单位,要按程序撤销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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