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slt.sc.gov.cn)全文公开。(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邮编:610017;联系电话:028-86939763;电子邮箱:scslt@sina.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6条,发布政务微博329条,微信公众号223条。重点公开我厅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骨干水利项目建设进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做好财政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厅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到科目。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了解群众呼声,解答群众咨询,宣传水利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属于我厅职能的,热情解答;不属我厅职能的,提供了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回复群众咨询、解决群众具体困难28个。参与举办河湖公园建设(西昌)论坛,通过不同渠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16次。
(三)认真抓好平台建设。按期巡查水利厅门户网站主站平台运行情况,检查操作系统及数据库安全,加强主站服务器安全配置,定期远程备份数据。采取各种软件控制方法,通过漏洞扫描、安全加固、网站防篡改等措施,确保了门户网站主站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发布正常。同时,不定期巡查链接到主网站的子网站、网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纠正解决。
(四)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川水函〔2018〕1107号),将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与我厅实际相结合,从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民生水利信息公开、财政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政务舆情信息公开、增强政务公开时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分解了工作任务,落实了部门责任,实行绩效管理。同时,督促责任部门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6条。其中概况信息数2条,计划总结信息数1条,工作动态信息数1913条,人事信息13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2条,其他信息102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厅发文件、厅系统重大政务活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四川水利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台“阳光政务”节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重点公开了新建大型水利工程可研报告审查结果,初步设计报告、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结果,重大设计变更批准结果,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等信息;加强了在建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信息的公开。
二是深化预决算公开,开设“财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按要求公开了预算批复、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债务情况等主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围绕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加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大水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利全面创新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
二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厅门户网站财务公开专栏对厅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公开(我厅无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三是依法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监管,公开质量动态信息,不断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效能。
(三)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等信息。在《四川日报》《四川农村日报》等媒体上公开了我省今后三年对深度贫困县水利脱贫攻坚的资金支持、项目安排及预期目标,公示公告了2018年水利资金对全省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安排。同时,在厅门户网上公示公告了2018年安排贫困县的第二批扶贫项目资金。
二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组织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在厅网站上对质量检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进行公开,引导水利行业树立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意识。
三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保督察整改相关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水利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等十余条相关信息。配合生态环境厅编制《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总体规划》,报送水资源及水保监测的子规划并对总体规划提出修改意见。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及时公开我厅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将水利厅全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并在一体化平台公布。
二是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完善基本要素,规范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规范办理时限,完善服务信息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包括评估、论证、现场勘验等转外环节标准,并在一体化平台公布。
三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目前,我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中,没有需要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的情形。
四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国家取消下放等情况及时按规定报请调整我厅行政权力清单,并纳入省政府2018年本行政权力清单,在省政府网站公布。
五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要求将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单位评定录入“一体化”平台,制定了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按照“一体化”平台的要求进行了公开,方便了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
六是按时完成全部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表彰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本的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填报任务,并依据上级要求不断规范完善,确保我厅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本成功运行。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完成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我厅OA系统对接,实现水利厅门户网站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和公共厕所改建工程等涉水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年度实施方案,动态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公布了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
二是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在水利厅门户网站对全省水利扶贫资金进行了公示。
三是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9件,所有回复意见均及时上传省人大省政协在线办理系统,并按时在省政府和我厅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单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的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