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出。
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当场递交或通过信函、传真、互联网等渠道递交的符合《申请表》填写要求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渠道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请发电子邮件至scslt@sina.com,并将该电子邮件的主题标注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本机关或本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申请人,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8-86939763)。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申请需求,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本机关网站政务咨询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本机关网站政务咨询等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办理效率,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请求或同一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申请的,本机关将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可能合并处理或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939763
传 真:028-86939763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
邮 编:610017
电子邮箱:scslt@sina.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办法。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编:100053
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8—86604984
联系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
四川省司法厅
通讯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邮编:6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