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水函〔2012〕578号
四川省水利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sc.gov.cn/)全文公开。(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邮编:610017;联系电话:028-86939763;电子邮箱:Scslt@sina.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印发了《2011年全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四川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解落实了省政府网站2011年“互动交流”栏目保障和“办事服务”栏目内容任务。组织全省各市州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了水利部在重庆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并举办了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一期,培训厅直系统政务公开联络员和市州、部分县(市、区)水利部门相关人员110名。
(二)抓好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试行)》等文件。改版了发文稿笺,分别以红、绿、蓝稿笺明确“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公开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我厅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厅领导有关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等。二是公开项目进程。随时公开水利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2 8”重点水利项目进展、重大骨干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三是公开财务预算。公开的《四川省水利厅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详细列出了各项资金的来源和支出安排。四是公开防汛抗旱情况。特别突出防汛责任人员、重点江河水情、险工险段汛情和防汛避险方案公开。五是办事流程公开。公开了我厅22项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和受理及审批各个环节的时限,审批事项办理进程等。
(四)抓好公开载体建设。出台了水利网运行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4月对网站再次改版。加大了政务信息发布力度。设立了“水事要闻”、“综合新闻”、“水事纵览”、“新闻点击榜”等栏目。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人事信息”、“公文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许可”等栏目。实现与社会互动交流。开设“互动交流”专栏,设置了“厅长邮箱”、“公众回声”、“建言献策”、“监督投诉邮箱”栏目,指定栏目的管理部门,规范收取、处理、回应和反馈等工作程序,及时回复群众留言。整合相关网站资源。厅直单位的自管网站和厅机关处室的二级网页全部链接到水利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行政许可”栏目分别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大厅”链接。同时,利用政务中心“窗口”、《阳光政务》行风热线节目等平台做好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1年,我厅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8条、人事类信息9条、其它信息99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厅发文件、厅系统重大政务活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包括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信息)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四川水利网站、广播电台“阳光政务”节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