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高桥水库工程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建议》(第14020915号建议)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高桥水库位于渠江流域南江河支流神潭河上,是《四川省渠江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控制性水库之一,工程以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下游供水条件等综合利用。该工程建成后,与在建和规划的其它防洪水库联合运行,可大大提高渠江流域防洪能力,对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欠发达县域加快追赶、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尽快建设该工程十分必要。
二、水利厅大力支持高桥水库,经积极争取,已将该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印发的《2024年四川省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名单》等;指导南江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可研报告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设计单位正在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南江县组织设计单位尽快修改完成可研报告,同步加快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衔接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加快相关专题要件审批,全力争取“十四五”开工建设。同时,指导南江县提前开展资金筹措方案研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邓凯文;联系电话:028-6110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