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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091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张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高桥水库工程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建议》(第14020915号建议)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高桥水库位于渠江流域南江河支流神潭河上,是《四川省渠江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控制性水库之一,工程以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下游供水条件等综合利用。该工程建成后,与在建和规划的其它防洪水库联合运行,可大大提高渠江流域防洪能力,对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欠发达县域加快追赶、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尽快建设该工程十分必要

二、水利厅大力支持高桥水库,经积极争取,已该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印发的《2024年四川省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名单》等;指导南江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可研报告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设计单位正在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南江县组织设计单位尽快修改完成可研报告,同步加快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衔接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加快相关专题要件审批,全力争取十四五开工建设。同时,指导南江县提前开展资金筹措方案研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24624

联系人:邓凯文联系电话028-6110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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