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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廖伦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纵深推进嘉陵江生态岸线保护修复,奋力建设美丽河湖样板的建议》(第0270号提案)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会同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四川省高度重视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提升流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围绕水环境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水质达标和水环境质量改善。2022年嘉陵江流域37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流域4省市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不断凝聚治水合力,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关于“强化牵头揽总,落实联动机制”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四川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切实强化省际省内协调联动。川陕甘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制定《川陕甘三省跨界嘉陵江流域(白龙江)汛期水面垃圾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嘉陵江绿色发展朝天宣言》等,在嘉陵江流域全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川陕甘三省河长办两次召开联席会议,会同有关单位与上游甘肃、陕西有关单位沟通协作,会商联合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流域重大问题,嘉陵江上游入川垃圾污染大幅减少。四川省与重庆市共同组建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联合签订《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发布《川渝跨界河流管理保护联合宣言》,联合绘制81条跨界河流水系图,连续3年印发川渝河长制工作要点、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培训,川渝联动走深走实。省内嘉陵江流域各市签署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嘉陵江泸沽湖省级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元、南充、广安建立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组织召开嘉陵江省级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3次,会商升钟水库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省河长办会同公安、环保、交通、检察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危害水上环境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流域各市()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干流水质稳定达到类。

二、关于“强化规划引领,完善顶层设计”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谋划,充分考虑包括嘉陵江等长江干支流的现状和保护发展需求,制发《四川省十四五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嘉陵江干支流谋划建设岸线生态廊道、生态湿地与生态隔离带屏障、岸线修复等类型项目,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推动《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行动计划》涉及的嘉陵江流域治理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流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将嘉陵江流域国省考核断面水质、黑臭水体治理、美丽河湖建设等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以目标倒逼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形成治水、护水、管水的强大合力。加快推动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逐步退出侵占河湖岸线的农业种植,提升河段水质,改善河流水生态,建设生态嘉陵江。加强规划引领,全面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制定四川省嘉陵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确定修编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规划范围和重点任务等,进一步完善嘉陵江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有效抗御洪水风险,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洪监督管理水平。

三、关于“强化沿江排污口整治,呵护一江清水”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等工作要求,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测、溯、治,嘉陵江流域完成监测1251个、完成溯源2590个、完成整治2256个,整治进度87.49%。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制发《2023年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督促流域各地不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通过整改问题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工业园区通报预警机制,每日通报预警超标园区,有效扭转和控制了园区超标问题。加强农业面源监管,推动《四川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指导流域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系统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计划在南充李子口流域建设面源污染防治长期观测基地。完善畜禽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体系,正在制定《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关于“强化提质增效,建设美丽河湖”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将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纳入林草“十四五”规划,明确加强通道绿化、河流岸线造林、低效林改造、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滩涂、湿地整治修复,并在资金、政策和项目等方面给予流域相关市(县、市、区)积极支持。2020年至今,省级累计安排嘉陵江流域相关市(县、市、区)中、省造林补助资金2.5亿元,支持流域完成营造林超过100万亩,流域整体生态持续向好。积极支持南充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以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嘉陵江两岸森林提质增效。支持嘉陵江流域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推动生态价值转换,实现生态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和发展。

2022年,嘉陵江流域37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类及以上断面水质占比达86.5%20231-4月,37个国省考断面均达标,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创造了条件。2022年以来,四川省开展首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通过初步筛选、现场核查、专家及公众代表评议等方式,在嘉陵江流域评选出广元市栖凤湖(嘉陵江广元城区段)、巴中市恩阳河等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通过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加大美丽河湖建设经验宣传,全方位展示河湖之美。

五、关于强化岸线管控,筑牢生态屏障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印发实施《嘉陵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省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河流岸线规划编制并印发实施,将河湖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开发利用区等4个功能区,为严格嘉陵江流域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供了重要基础。及时更新完善河湖划界成果,全省各级各地落实财政资金9.6亿元,完成3055条河流、171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复核完善工作,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线19.8万公里,其中,嘉陵江流域579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共计2万余km河道全面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建立河湖管理范围动态更新机制,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成果与划界成果的一致性,强化划界成果运用。印发公布嘉陵江流域范围,严格执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嘉陵江流域范围划定工作,2022712日正式印发公布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嘉陵江流域范围划定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管控的行政区域范围。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组织各地持续自查自纠,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动态清零。2022年嘉陵江流域清理整治河湖问题33个。同时,结合省级进驻式督查、河湖长制暗访督查、汛前安全检查等,对四乱问题进行抽查复核,确保问题整治取得实效。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嘉陵江干流南充段河道违规采砂有禁不止问题整改,顺利完成验收销号。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各类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加强与周边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联防联控,督促嘉陵江流域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共同推进跨界河流系统治理。

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抽查力度,通过问题整改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出台《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地方探索开展沿河水产养殖整治、沿河耕地纵沟改横沟、农田退水收集回用等措施,有效降低面源污染,不断提升流域治理效能。

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流域治理由水污染防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转变,以美丽河湖为抓手,深化三水统筹,坚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构建生态优美、幸福健康的河湖体系;深入流域一线指导地方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总结提炼申报河湖在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工作特色亮点,力争在人水和谐美丽嘉陵江上实现新突破,打造更多美丽河湖样板工程,实现生态价值转换。

四是进一步强化岸线管控,充分运用河湖划界成果、岸线规划成果及信息化管理手段,认真落实河湖岸线保护要求,严控岸线开发建设,推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结合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双随机检查、各类专项督查及清理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涉河湖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推动嘉陵江流域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梨,电话:17748798327

四川省水利厅

2023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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