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长葫灌区省管水利工程范围内的渠首枢纽、干渠、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利用、保护工作,编制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三)依法保护灌区水资源、水生态及水利工程,维护灌区水事秩序。
(四)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用水计划和调度计划,促进灌区节约用水。
(五)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方案。
(六)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水利信息化规划,负责灌区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七)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