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都江堰灌区省管水利工程范围内的渠首枢纽、干渠(河)、分干渠(河)、支渠(河)、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利用、保护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保护灌区水资源、水生态及水利工程,维护灌区水事秩序。拟订并实施灌区年度用水计划和调度计划,促进灌区节约用水。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