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4〕152号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元市鱼洞河水厂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事项如下。
一、广元市鱼洞河水厂(以下简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广元市鱼洞河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在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槐树村李家河坝采取泵站提水方式取南河地表水,用于广元市中心城区、东部新城的部分区域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5.19万m3(不含应急取水),年取水量1362.57万m3(不含应急取水)。本项目施工期总取水量7884m3,施工期取水许可证由利州区水利局核发。
同意本项目作为广元市中心城区中部城区与西部城区的应急供水水源,应急天数14天,日最大应急取水量3.11万m3,年最大应急取水量43.54万m3。当出现应急供水情况时,应经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后启用,并及时向我厅报备应急取水情况。
三、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监测,出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所在地的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监测数据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强化用水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每季度登录“蜀水资源”(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工程建设进度及试运行情况,并在项目取水工程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项目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六、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利州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出现取用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提交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