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川水许可决〔2024〕151号
绵阳市游仙武引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绵阳市武引游仙区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绵阳市武引游仙区自来水厂取水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已建项目。项目于1995年、2009年经绵阳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分两期批复,总建设规模为5万m³/d,于2011年全面建成。2019年,新增供水规模1.5万m³/d,经发改部门立项备案,于2020年建成并投运,总供水规模达到6.5万m³/d。由于供区调整及取水规模的调增,重新开展取水申请审查。«绵阳市武引游仙区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项目在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街道文胜村仙鹤湖水库(胜利水库)大坝右坝肩采用竖井(隧洞引水)取水,经水厂制水后向游仙城区提供生活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6.76万m³/d,年取水量2467.4万m³。
三、请按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将实时取水数据传输至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加强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数据传输正常稳定。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建立分类供水台账。节水设施、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取得本行政许可决定后30日内,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游仙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游仙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