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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广安北控广和水务有限公司新桥供水厂一期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7:04

川水许可决〔2024116

广安北控广和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安北控广和水务有限公司(新桥供水厂一期)延续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40315-151798)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同意你单位广安北控广和水务有限公司(新桥供水厂一期)(取水许可证编号:B511603S2021-0283)继续在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袁溪村广安水电厂取水口下游200m处利用取水泵站取渠江水用于新桥工业园区生产用水年取水量为3650m³,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202461日至2029531

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自行登录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y.scszyjs.com/portal/#/portalPage)查询下载

经查明前期你公司趸售一部分成品水给前锋爱众水务公司涉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请你司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

你公司不得向不符合用水定额的高耗水高污染等企业供水在向入园企业签订供水协议时应要求入园企业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入住企业用水必须符合行业用水定额超定额用水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请你公司加强计量监控系统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接入监管平台

你公司应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重要取水标的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若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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