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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补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水文水资源处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4:16

川水许可决〔2024162

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联补水电站延续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联补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B513429S2021-0077)继续在凉山州布拖县联补乡海木村采取筑坝引水方式取金沙江一级支流西溪河水用于水力发电电站装机容量为130MW最大引水流量为33.6m³/s年取水量为47200m³,退水地点为凉山州布拖县地洛镇扎台村。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2024620日至2029619日。

二、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使用你公司账号在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szy.scszyjs.com/portal/#/home)查询下载。

三、经查联补水电站前期未严格按照水利厅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川水)201926]下泄流量布拖县水利局已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你公司已按照要求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下一步你公司应在联补水电站坝址处严格下泄流量不低于3.85m³/s做好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

四、电站运行期间应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做好水量调度。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你公司应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布拖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重要取水标的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若需延续取水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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