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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河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水文水资源处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4:09

川水许可决〔2024131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双河水电站延续取水申请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240428-715553)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同意双河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B513225S2021-0121)继续在阿坝州九寨沟县永丰乡采取筑坝引水方式取白水江水用于水力发电电站装机容量81MW最大引水流量为102m³/s年取水量为149700m³,退水地点为阿坝州九寨沟县双河乡本次延续取水有效期为52024621日至2029620

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使用你公司账号在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szy.scszyjs.com/portal/#/home)查询下载

你公司应在坝址处下泄流量不低于5.45m³/s做好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

电站运行期间应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做好水量调度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限制决定

你公司应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四川省水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向九寨沟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若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重要取水标的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若需延续取水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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