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近日,四川省面向省级节约用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印发《关于做好〈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用水的决策部署,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四川省节约用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知》按照《水利部关于宣传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条例〉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省2024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2024年度节约用水宣传工作重点及四川省节水工作实际,明确了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实施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开展水权水价改革工作、深化合同节水管理工作、强化节水保障机制、严格节水执法和监督检查等12项具体重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约用水条例》的宣贯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下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范围,压实地方人民政府节水责任,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节约用水条例》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用水的强大合力。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节约用水措施和办法,推动节水工作在各领域、各行业全面展开。
下一步,四川省将切实加强对《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也将加强与节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取得新成效。